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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君石:中國要進入該怎麼吃的時代

發佈時間:2018-02-24 08:57:45  |  來源:陳君石  |  作者:陳君石  |  責任編輯: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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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工作人員向市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新華社記者 唐 奕攝

安徽省合肥市常青街道食品藥品監督所工作人員向小學生講解食品安全知識。新華社記者 劉軍喜攝

還在擔心“吃什麼才安全”嗎?注意,這一觀念可能已經翻篇。中國工程院院士陳君石認為,中國應該進入“該怎麼吃”的時代,其中的觀念轉變,凝聚了他對中國食品安全與營養數十年的觀察和思考。在“該怎麼吃”的時代,應該做些什麼?請聽陳君石院士娓娓道來——

民以食為天,生活中,難免有人對食品安全産生擔憂,不知道“吃什麼才安全”。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今天的食品産業有了巨大發展,食物種類非常豐富,人們熱衷於談論美食,可以説,總體上大家吃得還是比較歡樂的。

這兩種現象一比較,會不會有點矛盾?顯然,公眾過於聚焦在食品安不安全,而忽略了食品的其他方面,從而有了偏激的想法,這個問題值得業內人士思考。

食品安全風險交流不可少,但更需資訊交流

公眾一般認為,安全的食品就是吃了不得病,包括不造成食物中毒以及長期的潛在影響,如“致癌”。因此,有些人認為,帶“天然、無農藥殘留、新鮮、綠色、有機、本土”等字眼的食品才是安全的。而且他們認為,既然我掏錢買了食品,生産者就有責任百分之百地保證食品是安全的。

專業人士則從科學事實出發,試圖告訴消費者“食品安全沒有零風險”。從語義上來説,“風險”一詞暗示了恐懼和焦慮的感覺,無論風險大小,總歸是“壞事”。而且,公眾對於風險的判斷,總會有一種“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的心理,“食品安全沒有零風險”的觀念很難在公眾腦海裏紮根下來。

因此,在食品安全公共傳播領域,多年來一直想解決的難題就是,如何向公眾傳遞科學資訊,使消費者不至於對食品的安全供應、監管部門管理食品鏈的能力産生懷疑,不會對食品企業能否兌現承諾感到擔心。

目前,全世界均使用“食品安全風險交流”這一説法和理念,但“風險”交流似乎更容易打擊消費者的信心、讓消費者對食品安全更加恐懼。不交流絕非解決之道,只會造成謠言和錯誤資訊的滋生、氾濫。因此,我們值得嘗試一個新的理念——從“食品安全風險交流”轉變為“食品資訊交流”。

眾所週知,消費者購買食品時,確實要面臨食品安全風險,但“吃東西”是有很大好處的,包括營養、健康、美味等,這兩者相輔相成,單説任何一方面都不完整。所以,尊重科學、滿足公眾感知的風險交流不可少,但更需要引導公眾全面了解食品的各種資訊,以此重塑消費者對食品供應的信心,並減少政府對交流的顧慮。

業內專家就食品資訊交流達成基本共識

2016年11月10日,在中國食品科技學會主辦、國家食藥監管總局食品三司的支援下,“食品資訊交流新策略研討會”邀請到業內專家、企業、監管者代表等,就有效食品資訊交流的目的、目標、策略和方式等進行交流,達成了一些基本共識。

會議總體上認為,“風險”這個名詞具有天然的負面屬性,容易使風險交流成為負面資訊的載體,從而引發消費者對食品的緊張和擔憂,將“食品安全風險交流”轉變為“食品資訊交流”是可行的解決方案。

與會者建議,食品資訊交流就是要拓展交流內容,它應該圍繞食品的各種維度和屬性展開,包括政府為提升食品監管水準做出的努力以及監管措施,以及食品行業在提升食品品質和安全方面的努力;除了提醒公眾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風險,也要傳播食品能帶來的健康益處;還要教育公眾如何正確地處理和烹調食物,避免食源性疾病以及不合理膳食帶來的健康危害和疾病。

食品資訊交流應體現多方參與

應該説,客觀分析和反思“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存在的局限,才能真正從觀念上認可食品資訊交流。

眾所週知,食品安全風險是需要經過科學評估的,是有標準和工具可依的,這就決定了交流主體主要是科學家和政府,並往往由其向公眾單向傳播。實際上,單向傳播並不利於建立各方之間的互信。食品資訊交流要以科學為基礎,但更要強調政府、企業、媒體之間的溝通與協調,避免各自為戰,同時要重視第三方平臺發揮的潤滑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對話交流。

在過去,風險交流意味著“有風險才交流”,風險小或無風險往往不發聲,最後給公眾留下的印象就是,政府和企業只在危機事件中被迫發聲,溝通效果並不好。食品資訊交流更強調在平時積極主動地與公眾開展對話交流,重視食品生産、監督、消費全過程的資訊交流。

加強能力建設,借助新媒體傳播食品資訊

當前,移動網際網路及新媒體的出現給食品資訊交流帶來很大挑戰,也帶來很大的機遇。食品資訊並非天然就能吸引公眾去了解,需要針對不同人群通過不同的傳播渠道,採取有針對性的交流策略,滿足他們對食品資訊的不同訴求。比如抓住熱點,採用動漫、視頻、直播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傳播。

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已非易事,面對內容更廣泛的食品資訊交流,更需要全面的能力提升。因此,我們需要加大資源方面的投入和保障,比如,我們應當對官員、專家的溝通技巧進行培訓,使其能向公眾自如地解答熱點問題,生動地傳播科學進展。同樣,也需要媒體記者加強培訓,具備關於食品的科學知識,能夠自覺地以科學為原則傳播食品資訊。

總之,2015年《食品安全法》和實施條例均加強了對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的重視和要求。但目前的形勢是,謠言和誤導性資訊給社會帶來的危害已經超過食品本身不安全因素産生的健康危害。解決之道就是,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多方共同參與的食品資訊交流體系,尤其要發揮媒體在糾正和縮小資訊不對稱方面的作用。食品資訊交流是一個新的挑戰,相信我們在這個領域可以做出創新性的工作。

(作者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中國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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