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食品中國>曝光臺>

貴州茅臺180度轉彎酒漲價 以老百姓名義行價格壟斷

發佈時間:2018-01-11 15:51:27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楊臻
放大縮小

四個月前還在因限價被媒體批評的貴州茅臺,突然又要漲價了。2017年12月28日茅臺公告稱,為更好地統籌兼顧各種因素,經研究決定,公司自2018年起適當上調茅臺酒産品價格,平均上調幅度18%左右。


故伎重施,貴州茅臺漲價又打起了老百姓、消費者的旗號。在28日茅臺會議中心舉行的全國經銷商聯誼會上,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表示,茅臺要牢固樹立機遇意識,抓住"新消費"機遇,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以消費者滿意為標準,以高品質的新供給,變茅臺行銷為"贏銷"。袁仁國同時呼籲經銷商不要推高茅臺酒市場價格,讓消費者真正喝起來。


茅臺集團總經理李保芳則説,2017年茅臺保持理性乘勢而上,始終以市場和消費者為中心,本著"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初衷,通過一系列鐵腕穩價措施及成效,有效維護了終端零售價格穩定。李保芳説,此次是茅臺酒價格從2012年4季度以來,時隔5年後首次調價,調整幅度是適度的,充分考慮了社會承受力,也兼顧了經銷商利益。


由上可見,茅臺集團的這次漲價,不是為了股東利益、不是為了股民利益,初衷是為了消費者、為了"民心",堅持"以市場和顧客為中心",為讓老百姓都喝得起,不讓老百姓"罵娘"。


茅臺集團領導考慮太深遠了,老百姓很感動,不過冷靜下來思考,茅臺漲價和限價,和咱們百姓都沒啥子關係。試問,有幾個老百姓天天沒事在家喝茅臺?


令老百姓更需要花心思理解的是茅臺價格策略的180度大轉彎。2017一整年,貴州茅臺都在標榜限價,四月份還處罰了82家擅自漲價的經銷商。


彼時,茅臺集團領導人依舊高舉高打老百姓利益旗號,限價是因為要讓更多的老百姓喝上茅臺。


袁仁國曾在2017年5月3日召開的茅臺酒市場管理工作情況座談會上説,要守好"批發價不超過1200元、終端零售價不超過1300元"的兩條紅線,要高度重視億萬消費者的感受,一定把價格控制在老百姓能承受、喝得起的合理空間。


李保芳同時也表示,如果"價格上來了,百姓不買了,市場沒有了",是對茅臺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最大的傷害。


那麼,茅臺漲價也是為了老百姓,限價也是為了老百姓,殊涂同歸,不管怎麼做都義正辭嚴。果真如此嗎?筆者以為,茅臺實際是以老百姓的名義,行價格壟斷之實。


老百姓沒有忘記,2013年2月發改委對茅臺 “最低限價令”的反壟斷處罰,貴州茅臺因價格壟斷被罰2.47億。


2013年1月初,茅臺在內部客戶系統下發通報文件,對降價銷售的經銷商嚴厲處罰。袁仁國在2012年年底召開的全國經銷商會議上提出“最低限價令”,要求飛天茅臺的零售價不能低於1519元/瓶,而團購價不能低於1400元/瓶。


有分析指出,茅臺對零售價格的控制,無論限高或者限低價格,都涉嫌價格壟斷。維持轉售價格是指製造商或批發商試圖控制自己的商品或服務的最終售價而與再售商達成的一種協議。 而我國《反壟斷法》、《反價格壟斷規定》等法律都規定,上游經營者不得剝奪、干預下游經營者的定價自由,排除、限制市場價格競爭,侵害消費者利益。(鐘靜平)


相關閱讀

 
分享到:
2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