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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福建好聲音”】全國政協委員蘇清棟: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標準”
更新時間:2024-03-07 14:48:16 來源:中國網

【編者按】2024年全國兩會于3月4日起在北京召開。本次兩會,來自福建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如何建言獻策、書寫履職答卷?中國網海峽頻道特開設《全國兩會“福建好聲音”》欄目,記錄他們的履職故事、傾聽他們的履職心聲、展現他們的履職風采。

全國兩會期間,祖籍晉江的全國政協委員、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主席、香港中金金融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蘇清棟提交了《關於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標準”的提案》。

蘇清棟在提案中指出,粵港澳大灣區共通執行標準(“灣區標準”)是為滿足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需求,經大灣區各利益相關方共同商議確認的、在大灣區實施的標準,包括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等。“灣區標準”是大灣區規則銜接的重要內容,也是建設大灣區統一市場的重要基礎。

蘇清棟表示,當前,粵港澳三地在“灣區標準”的技術與制度層面合作逐步展開,已公佈“灣區標準”發展指南,確定三地牽頭部門,發佈了110項涉及養老、食品、粵菜、中醫藥、交通、物流等25個細分行業領域的灣區標準。但推進“灣區標準”工作也面臨著一些問題與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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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主席 蘇清棟

為此,蘇清棟建議:一、按照先易後難、緊迫性和必要性需要,分步驟完善“灣區標準”。兩個優先:優先考慮涉及民生、技術領域及鏈條較短的行業的標準,優先解決粵港澳三地跨境合作規則銜接突出的問題;兩個長期:對鏈條較長的産業、生産製造領域,可規劃長期清單,使“灣區標準”逐步覆蓋更多行業領域各環節。二、加大政策支援力度,創新港澳機構參與主導“灣區標準”模式。一是由港澳政府部門會同內地有關部門聯合審核港澳機構申請,通過審核的港澳機構可作為主導者參與制定“灣區標準”;二是內地政府可為港澳機構匹配內地機構共同主導“灣區標準”,建立三地聯合主導模式。從而提升港澳機構參與“灣區標準”的積極性,促進三地資源互補、共用與整合。(林錦旺 陳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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