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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中院:“實質化運作”持續深化破産府院聯動改革創新
更新時間:2024-03-11 14:42:43 來源:中國網

破産案件審理如何破局?廈門破産法庭主張先立後“破”,創新打造實質化運作的“四共”聯動機制,通過構建實質化運作的破産工作專班、實質化保障的管理人履職環境、實質化共贏的利益實現路徑以及實質化共推的社會治理模式,有力有效服務廈門經濟特區高品質發展,不斷探索具有廈門特色的破産府院聯動新模式。

據了解,破産案件審理中面臨一系列與政府職責緊密關聯的社會衍生問題,例如職工安置、信用修復、稅費減免、維護穩定等,因此,持續深化破産府院聯動的改革創新,發揮政府與法院在破産程式中的聯動合力,成為充分彰顯破産審判職能作用的必由之路。

“實質化運作”是破産府院聯動的“牛鼻子”

據悉,自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全國法院破産審判工作會議紀要》首次明確提出“政府與法院協調機制”作為四項破産審判工作機制之一以來,各地紛紛探索並建立了形式多樣的破産府院聯動機制。從全國範圍來看,破産府院聯動機制多以法院和政府職能部門之間出臺司法協作文件或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等方式呈現。

“我院經調研了解,該方式普遍存在無法實質化運作的問題,在聯動主體範圍、聯動事項落實和聯動溝通渠道等方面遇到障礙。因此,‘實質化運作’是破産府院聯動的牛鼻子。如廈門地區成立實質化運作的破産府院聯動機構,集中統一領導協調破産事務,將是一項有益的改革創新舉措,具有較強的示範意義。”在同廈門市政府相關部門協商成立破産事務工作專班有關事宜時,廈門破産法庭庭長王欣欣這樣表示。

創新破産府院聯動協同 破産便利化水準實現新升級

針對此前與政府相關部門單獨聯合發文的低層級聯動形式的不足,廈門中院總結有關先進經驗做法,提出了通過自上而下構建體系化、整合化協同的破産府院聯動新思路。在2023年12月工作專班第一次組長辦公會上,廈門中院聯合廈門市政府發佈了《廈門市創新破産府院協同 提升辦理破産便利度的實施意見》。

保市場主體就是保生産力。構建實質化共贏的利益實現路徑有助於共保民生,廈門破産法庭積極發揮庭外與庭內不同程式的制度優勢,既充分釋放破産重整、和解制度對危困企業的保護和拯救價值,又積極引導相關利益方通過庭外重組、庭外和解、預重整等方式化解危機。截至2023年12月底,廈門破産法庭已審結各類破産重整、和解案件10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與此同時,廈門中院與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的高效聯動,通過聯合打造福建省首個破産企業資訊公示機制,推動市場監管部門的廈門企業檔案“容E查”平臺升級,極大強化了管理人履職保障。在冊管理每人平均可通過線上註冊登錄方式,經身份核驗,依法免費申請查詢有關破産企業電子檔案,實現企業檔案查詢電子化、自助辦、綠色查。

此外,針對個案中的共性問題,廈門中院聯合相關政府部門共出臺規範性文件10余份,逐步解決辦理破産中涉及破産援助資金、銀行賬戶、企業登出登記、職工權益保障、不動産解封與轉移登記等眾多難點堵點問題。以破産援助資金使用為例,廈門中院與廈門市財政局共同制定企業破産援助資金管理和使用辦法,在全國首創將簡易破産案件管理人工作集中打包招標,加強對簡易破産案件管理人報酬和破産費用的支付力度。截至2023年12月底,已累計使用破産援助資金708.12萬元,為961個“無産可破”案件支付了相關費用。

跳出“辦理”看“治理” 法治建設也要“治未病” 

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廈門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新平認為,破産審判中需要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理念,特別是要大力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主動自覺融入社會治理。廈門破産法庭積極跳出“辦理”看“治理”,緊扣高品質發展主題,創新破産府院聯動模式,共同提升社會治理水準,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近年來,在營商環境考評中,廈門“辦理破産”指標均位居福建全省第一,並作為福建全省唯一入選城市進入“全國標桿”行列,助力廈門市爭創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

“完善破産府院聯動機制建設,是廈門中院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主動擔當作為,勇於先行先試的的改革實踐和重要舉措。下一步,廈門中院將立足自身職能,深化工作專班運作機制,加強同相關政府部門的協同配合,充分發揮破産府院聯動機制的整體效應、協同效應和乘法效應,促進破産審判效能轉化,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廈門市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作出更大貢獻。”廈門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謝開紅表示。(周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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