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投資佔福建投資總量的一半,對穩定投資增長、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12月14日,福建省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推進高品質發展系列新聞發佈會召開。發佈會上,介紹了近期民間投資和工程建設領域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有關情況。
新聞發佈會現場 陳暢寧 攝
據了解,今年1-10月,扣除房地産開發投資,民間投資同比增長11.4%,比同口徑的全省投資高1.3個百分點。近期,福建著力優化環境,多措並舉促進民間投資穩步發展,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推出項目推介“三清單”,讓民間資本“會投”。細化一批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的重點行業領域,搭建全省統一的向民間資本推介平臺,建立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重點産業鏈供應鏈、完全使用者付費的特許經營等三張項目清單。截至目前,在全省平臺儲備推介項目578個、總投資4080億元,其中,在國家平臺公開推介項目276個、總投資2373億元。
二是推出項目融資“三渠道”,讓民間資本“能投”。充分發揮投貸聯動機製作用,向金融機構共用民間投資項目1000多個、總投資超1000億元。鼓勵創新融資模式,聚焦消費、園區基礎設施等領域,重點支援並加快推動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建(含改擴建)清單項目,對項目清單所列領域外的項目,也積極鼓勵民營企業參與。
三是推出項目協調“三機制”,讓民間資本“敢投”。發揮跨部門要素保障、省重大投資項目月度協調、全員抓項目促投資等三個機製作用,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的項目審批、用地、徵拆等問題近200個,推動項目順利落地實施。
四是推出項目服務“三保障”,讓民間資本“想投”。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在資金安排、招投標等方面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建設平臺並通過大數據手段實時監測營商環境建設情況,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最近,省發改委聯合工信、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門制定實施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招投標競爭的九條措施,並牽頭九家單位對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民營企業反映比較強烈的地方性保護、所有制歧視等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截至11月底,已處置整改146件問題事項。(陳暢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