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發佈2023年第1號河長令

——實施《南平市河湖長制巡河交水工作制度》

來源:中國網 | 2023-10-23 09:24:26

南平市2023年第1號河長令近日發佈,要求各有關部門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南平市河湖長制巡河交水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工作制度》)。

河長令明確,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縱深推進河湖長制,密切跨區域流域協作,提升河湖管護水準,推動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前後任一盤棋”的聯動治水格局,實現全流域優質水目標,國控、省控斷面水質保持在Ⅱ類水以上,特製定《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規定,實行流域月(季)交水制。流域協作區內縣級河長每季度、縣域內鄉(村)級河長每月統一組織1次集中巡河護河行動,召開1次聯席會議,總結交流水質提升、執行效率、問題整治等經驗成效,交接斷面水質清單、涉河問題清單和工作督導落實清單,構建上下游、左右岸緊密協作、互學互促的聯動治水格局。

實行河長離任交水工作制。縣(鄉)河長、副河長工作調整後1個月內,與接任者交接河湖水質清單、問題清單;村級河長上下任交接本村河(溪)流斷面常年水質及存在問題等重點工作,簽署巡河交水交接清單。

實行“一河一策一檔”制。縣級河長負責指導督促鄉(村)河長開展常態化污染源普查,摸清流域水環境現狀和污染源類型,持續落實好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各項細化舉措,落實“一河一策一檔”動態閉環管理,持續跟蹤問題整改,晾曬整改進度,營造比學趕超濃厚氛圍。

實行巡河交水考評制。縣(鄉)河長巡河交水落實情況納入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範圍,作為評先評優、幹部使用的重要參考。考評採取季度考核與年終總評相結合的方式,市本級負責對各縣(市、區)落實巡河交水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各縣(市、區)負責對鄉鎮、村落實巡河交水工作情況開展考評。對工作落實好、水質提升成效突出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正向激勵;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不力、流域水質下降明顯的予以提醒、約談、通報、問責。

未來三年,南平市還將設立年度流域水質獎補專項資金700萬元,其中各縣(市、區)每年各出資50萬元,市本級每年統籌200萬元,對巡河交水成效進行獎補。(南平市河長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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