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品質技術監督網站近日公佈的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品質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案件資訊公開表(滬監管楊處字〔2019〕第102019001913號)顯示,第一太平戴維斯物業顧問(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存在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3.5萬元。
經查,2019年3月13日,上海市楊浦區江灣城路99號“尚浦中心”園區一台承壓鍋爐(設備註冊代碼:12103101102014010003)于2019年2月22日超過定期檢驗日期後未經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定期檢驗並未按規定停用,存在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的行為。2019年3月15日,當事人的涉案鍋爐經檢驗合格後重新投入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産,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
(二)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使用的;
(三)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未依法履行報廢義務,並辦理使用登記證書登出手續的。
以下為處罰原文: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