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記者從券商處了解到,日前,中國證券業協會就《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指引(試行)(徵求意見稿)》向行業徵求意見。此舉旨在防範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市場操縱、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從內容看來,此次新規覆蓋範圍全面,不管是對人員管理,還是對行為管理,均要求做到“全覆蓋”。新規明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不但包括從事證券業務和相關管理工作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從業人員,還包括因履行工作職責而知悉公司證券業務相關內幕資訊、未公開資訊等情況的其他董事、監事,從事黨務工作、輔助支援業務、綜合管理業務的相關人員(含借調人員),並對證券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和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工作人員管理作出相應規定。同時,要求有效覆蓋投資申報、登記、審查監測、核查、處置、懲戒、報告、檢查等全部流程和各個環節,做到投資行為管理全覆蓋。
某券商合規人士對記者表示:“此前部分崗位因不直接參與業務,存在監管盲區。新規將管理範圍擴大到所有可能接觸敏感資訊的人員,這對券商的內控體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長期來看,規範從業人員相關行為有助於減少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亂象。有行業人士表示:“過去部分從業人員利用資訊優勢‘搭便車’,新規的出臺,將有效維護市場秩序、增強市場公平性。”
此外,新規還對從業人員股票賬戶管理和投資資訊申報豁免作出規定。券商從業人員確需開立股票賬戶的,應當鼓勵從業人員在本公司或本公司關聯券商指定交易或託管。未在本公司或本公司關聯券商指定交易或託管的,應當申報股票賬戶並每月提供交易記錄。同時規定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券商可豁免從業人員申報股票賬戶的投資資訊;也明確要求券商收集個人資訊時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規範對個人資訊處理活動,並建立健全資訊安全和保密機制,做好個人資訊保護。
一位券商人士向記者透露,其所在券商已經要求員工本人及其近親屬名下的資金或股票賬戶轉移至本公司,未能轉移賬戶的,也要求員工定期提供賬戶交易記錄備查。公司定期開展賬戶自查工作,這一形式正在日漸常態化。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監管部門採取多種舉措整治違規炒股亂象。據不完全統計,僅2024年就有超過100張針對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的罰單落地。今年以來,監管部門開出多張“罰單”,對違規炒股等違規行為“露頭就打”,多家券商及旗下分公司、營業部、證券從業人員被“點名”。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