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廣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新集團”)因一份“烏龍公告”引發市場熱議。廣新集團控股多家上市公司,按理説是資本市場“老兵”。然而,該公司這份因發債而披露的2023年半年報裏,竟然出現“段子式”的離譜錯誤。
雖然廣新集團隨後解釋稱,該事件係仲介機構在將相關報告錄入交易所繫統過程中操作錯誤,但依然無法打消投資者對其資訊披露品質的質疑。
而資訊披露更為密集的A股市場,今年以來也出現不少“烏龍公告”。一些上市公司財報出現資産與利潤等財務數據會計差錯、每股收益數據有誤等;有的公司的財報多個表格數據缺失、多處重要數據被“XX”或“—”所替代;還有的公司“抄作業”翻車了——重大資産重組文件撰寫參考借鑒同板塊上市公司的內容及格式,結果把標的名稱、股票發行價都直接複製挪用了。
相比資訊披露有意造假,這些因粗心大意、不謹慎導致的“烏龍公告”看似沒有引發更為嚴重的後果,只是被引為笑談。但正如俗話所説,“不慮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終虧大德”。資訊披露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具有高度的嚴肅性和神聖性,來不得絲毫馬虎和敷衍。“烏龍公告”的錯誤雖低級,但挑戰的卻是資訊披露的嚴肅性。
對於A股市場來説,資訊披露品質關依然相關上市公司需要時刻敬畏、嚴把的重要關口。
首先,上市公司應嚴格落實責任,對資訊披露審核層層把關。上市公司應按照監管機構要求制定公司資訊披露管理制度,梳理嚴格審查和校對審核的流程,多維度把關,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披露的資訊數據準確、內容完整、表達無誤,出現問題嚴肅追責。
其次,仲介機構要切實提高責任意識,自覺做好資本市場的“看門人”。無論是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還是律師事務所等,都應持續強化質控和內核流程,勤勉盡責地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慎核查和驗證。
最後,對於“烏龍公告”造成不良影響的,監管機構該出手時就出手,依法予以處罰。這方面已有前鑒——今年4月份,某擬上市公司招股書中一個“負號”錯誤,導致IPO的發行人、保薦券商代表人、會計師事務所簽字會計師悉數被深交所開出警示罰單。
總而言之,資訊披露無小事。只有常懷敬畏之心,才能真正做到對投資者負責,為市場創造價值。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