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上市券商及一家主營為證券業務的上市公司相繼發佈董事、獨立董事親屬具有短線交易行為公告,相關交易合計虧損106元。
9月10日晚間,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盛金控”)發佈公告稱,9月8日,收到公司獨立董事程邁出具的《關於親屬短線交易公司股票情況的説明》,程邁的父親程裏平于8月18日至9月7日期間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情形。按照本次短線交易的價格計算,交易收益為-36元。
9月7日,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南證券”)發佈公告稱,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韋思羽出具的《關於本人親屬交易股票情況的説明及致歉聲明》,韋思羽的母親唐虹于5月份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唐虹于5月9日買入公司1000股,于5月10日賣出1000股,該行為構成短線交易,該筆交易累計虧損70元。
上述兩家公司表示,在知悉上述事項後高度重視並及時核查相關情況,要求相關人員積極配合、主動糾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對於本次短線交易而言,兩家公司的親屬也均表示,是自身未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所致,買賣公司股票是其根據二級市場的判斷做出的自主投資行為,未就買賣股票事項徵詢兩家公司的董事、獨立董事意見,本次買賣公司股票不存在因獲悉內幕資訊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不存在利用內幕資訊進行交易謀求利益的情形。同時,兩家公司的董事、獨立董事也均對因本次短線交易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歉,並承諾將進一步加強學習,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加強對親屬行為的監督。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