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韓志國“指控”但斌犯下操縱股價罪,並要其24小時公開認錯,今日上午,韓志國三發微網志炮轟但斌,稱其涉嫌犯罪已經鐵證如山,證監會再不立案就是失職。
韓志國在微網志中稱,但斌 是一個在新浪微網志擁有大量粉絲的私募基金經理。至少在五年多的時間裏,但斌一直在公開高調地從事違規違法活動。令人詫異的是,監管層竟對這樣的違規違法活動置若罔聞,一直到最近登峰造極。
但斌的違規違法行為集中在其所持有的大量茅臺股票上。今年4月30日,他在微網志上公佈了旗下33隻基金持有的茅臺股票數量:每家公司的持有數量都是按照規定頂格持有;在這同時,他發表了至少上百篇微網志公開推薦茅臺股票,並且在各種場合不遺餘力地為茅臺股票站臺。2月24日,但斌發表微網志稱,“茅臺就是液體黃金,但比金山更可貴!金山還有挖光的一天,但只要赤水河的水在流淌,中國的白酒文化隨著中華民族的崛起淵源流長,茅臺就是永不枯竭的金山!”5月23日,他在微網志上同時也在其他媒稱上發表了著名的“用一億元賭茅臺股價在2018年底達到600元”的賭約;在這前一天,他在微網志上又發表了“茅臺一萬年不倒”的離譜言論。根據私暮基金管理條例和證券分析師管理條例,私募基金及其經理人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向不特定的投資者推介投資標的,不具備證券分析師資格的一律不得推薦股票,但斌無疑同時觸犯了這兩個規定,公然違規。
更為嚴重的是,但斌的行為直接觸范了中國法律,構成重大的犯罪嫌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刑法,但斌有三大違法嫌疑:1、操縱交易價格罪。操縱交易價格罪是指以資金優勢或資訊優勢操縱股價。作為有1114萬粉絲的超級大V,但斌無疑具有顯著的資訊優勢。如果説,徐翔操縱股價主要靠資金優勢,那麼,但斌操縱股價主要是靠資訊優勢。2、誘騙買賣證券罪。即誘使投資者在不了解真相的情況下做出投資決定。很多跟風者對但斌盲目崇拜,微網志上的追隨者比比皆是。3、內幕交易罪。但斌如此長時間地為茅臺股票站臺,不能不讓人懷疑其內部有著千絲萬縷的未公開資訊。
但斌的違規違法行為持續時間之長,市場影響之大無人能望其項背,但監管部門都成了聾子和瞎子,致使其違法犯罪活動愈演愈烈,直至最近的物極必反。對犯罪的放縱就是對法律尊嚴的蔑視與踐踏,是監管部門的重大失職,也是對市場與投資者的嚴重犯罪!中國證監會必須立即對此案進行立案調查,還公道以市場,還公義以社會!股市的監管亂象無論如何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韓還稱,面對但斌 如此嚴重的的違規違法行為,證監會在立案調查的同時必須啟動內部問責機制,找岀長時間放縱的深層根源。如果不儘快立案調查,我將直接呼籲司法介入,盡可能地還給市場一片藍天。
但斌 對管理層的縱容姑息投桃報李,公開為錯誤的市場監管遞投名狀:“感謝劉主席終於讓A股回歸到價值投資時代!”以為由此就可以獲得操縱股價的“豁免權”和“賣身契”!市場就這樣被褻瀆,監管就這樣成兒戲!證監會對這種公然挑戰市場底線的行為再不立案查處,就是失職、瀆職和犯罪!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