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此時,新三板分層及交易制度改革方案三箭齊發,吹響了新三板2.0版改革的號角,此後一系列改革接踵而來,新三板市場法規日益完備、市場監管更趨完善,新三板進入提質增效的新階段,為全面改革奠定堅實基礎
去年12月22日,全國股轉公司發佈了重新制定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資訊披露細則》。此次改革的總體思路為:以市場分層為抓手,統籌推進發行、交易、資訊披露、監管等各方面改革。
一年過去了,這輪改革面臨“週年考”:改革的效果如何?又有哪些新的情況出現?全國股轉公司、券商、投資機構和掛牌企業組成的新三板生態體系,交出了怎樣的一份答卷?
創新層公司減量提質
《分層管理辦法》的總體改革思路是,在保持現有分層基本架構、基本邏輯的前提下,促進更多優質企業集聚創新層,提高創新層公司的公眾化水準,為後續改革措施推出奠定基礎。具體的做法是:在差異化的準入標準中,降低凈利潤要求,提高營業收入指標要求;在共同準入標準中,增加合格投資者人數要求,要求其不少於50人,著眼于公司經營穩定性要求,防止大進大出。
新三板分層調整之後,今年進入創新層的公司數量與去年相比有所減少。今年5月25日,全國股轉系統官網公佈2018年新三板分層結果顯示,共有940家公司符合創新層標準,同比減少32.52%。2017年的初篩名單為1393家,815家公司維持在創新層,125家公司將從基礎層調整進入創新層。今年創新層公司家數較去年雖然有所減少,但通過對創新層的準入條件和維持條件進行了修改,創新層公司整體品質明顯提升,達到了分層制度改革的預期目標。
上證報數據中心統計顯示,2018年新三板分層調整公佈的名單中,創新層公司整體的平均營業收入和平均凈利潤分別達5.31億元和3346.40萬元,較2017年創新層公司整體的平均營業收入和平均凈利潤分別提高0.53億元和298.38萬元。其中,2018年新進入創新層的公司平均營業收入和平均凈利潤分別達4.36億元和2450.38萬元,較2017年分層調整時新進入創新層公司的平均營業收入和平均凈利潤分別高出19.4%和2.8%,更好地發揮出市場分層的篩選功能。
另外,準入和維持條件中均設置了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的要求,使得創新層公司的公眾化水準有所提升。
2018年創新層公司的平均股東人數達166人,比去年高出30.5%。伴隨著公眾化水準的提升,創新層公司股票的流動性和市值也有提高。今年以來,創新層公司平均成交量達396.31萬股,比2017年創新層公司的平均成交量359.54萬股提高10.2%;2018年創新層公司平均成交額為1688.59萬元,較去年1476.29萬元提高9.3%。這些數據反映出創新層公司具有更高的市場認可度,起到了通過市場分層引導資源配置的作用。
四大交易方式全面落地
去年年底改革的另一大亮點是豐富了交易方式:一是引入集合競價,原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股票盤中交易方式統一調整為集合競價,盤中時段的交易方式為集合競價與做市轉讓兩種;二是優化協議轉讓,提供了盤後協議轉讓與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兩種交易方式。
交易新規落地一年以來,承接“大宗交易”功能的盤後協議轉就有突出表現,成交額常常超過盤中做市交易和競價交易兩者成交額的總和。以2018年12月21日為例,新三板共發生126筆大宗交易,涉及92家新三板公司股票,成交量7997.395萬股,成交額2.65億元。而21日當日的集合競價為2.21億元,做市交易僅9100.86萬元,都不及大宗交易。
由此可見,盤後大宗交易能有效補充當前新三板盤中流動性的不足。市場人士認為,大宗交易在新三板市場呈現主導地位,與市場自身特殊性相關。目前新三板的投資者門檻比較高,對於這些投資者而言,在二級市場的日常交易規模相對較低,而在一級市場交易或者大宗交易佔比就相對較高。
今年6月1日,特定事項協議轉讓規則“浮出水面”,股轉系統、中證登聯合製定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項協議轉讓業務暫行辦法》。該辦法實施之後,投資者可利用更為多元的渠道,靈活、高效地完成轉讓,同時維護二級市場正常交易秩序,避免相關轉讓行為對二級市場交易造成衝擊。
信披新規執行嚴格
去年年底推出的改革中有重要一項制度就是差異化的資訊披露制度。鋻於創新層公司公眾化程度更高,對其資訊披露作了從嚴要求。基礎層公司繼續執行現有資訊披露規則,但對其中要求過嚴、明顯不合理的個別規定作出了修改。
具體而言,創新層公司新增了五項披露要求:一是提高了披露頻次要求,在年報和半年報基礎上增加季報披露;二是要求披露業績快報和業績預告,保證公司資訊披露及時性;三是要求執行更嚴格的審計準則;四是創新層公司實施分行業資訊披露;五是要求創新層公司必須設立董事會秘書。
今年,創新層公司被強制降至基礎層的事件頻頻發生,持證董秘缺位成為了最主要的原因。1月3日,全國股轉公司對8家創新層掛牌企業實施降層,這是首次有創新層企業因合格董秘缺位而被退至基礎層。資訊披露新規執行之嚴格,可見一斑。
今年是創新層公司必須披露季報的第一年,按照規定,掛牌公司需在4月30日之前披露一季報。全國股轉公司並未因實施的第一年而“手下留情”,而是嚴格執行信披新規。6月6日,全國股轉公司公告了48家掛牌公司未按期披露2018年一季報,構成資訊披露違規,決定對上述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以分層、交易與信披三箭齊發的改革措施為引領的新三板,在即將過去的2018年,扎紮實實地進行了從量變到質變的改革;“三+H”、大股東回購、股票發行、並購重組、做市商制度等各項改革措施的不斷推進,也在夯實著改革成果。在前不久舉行的全國股轉公司第一屆指數專家委員會聘任儀式上,股轉公司董事長謝庚強調,新三板進入提質增效的新階段,全面改革具備堅實基礎和良好條件,未來新三板的改革仍將不斷推進,且將圍繞流動性、發行機制和精細化分層展開。謝庚認為,新三板走了一條與別人不同的路,這條路應該説越走越清晰了,架構越來越明確了,“現在我們的改革思路已經形成,下一步的推進會越來越清晰。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