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航發控制(000738.SZ)披露關於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江蘇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稱,公司于12月1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以下簡稱“江蘇證監局”)出具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中國航發動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閆聰敏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212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主要內容包括,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存在超額、超期的情況。
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繼續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使用不超過21億元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月11日期間,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開展現金管理金額存在超出額度的情況。對於購買7天通知存款的超額部分,公司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繼續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使用不超過18億元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2024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期限屆滿,公司購買的部分理財産品因尚未到期未予贖回,公司至2024年12月4日方召開董事會再次審議通過現金管理相關議案。對於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3日之間存續的定期存款等現金管理情況,公司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二、與財務公司的關聯交易存在超期的情況。
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和關聯方中國航發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發財司”)簽訂《金融服務協議》並生效,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3年。2024年11月15日,前述協議有效期屆滿。公司直至2024年12月20日方召開股東大會再次進行審議。公司未做好審議程式的銜接,在未經再次審議和披露的情況下與航發財司繼續發生關聯交易。
公告稱,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閆聰敏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內控執行,提高募集資金使用和關聯交易的規範性,提高資訊披露品質,切實防範合規風險,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全體董監高應當強化合法合規意識,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提高履職能力。
航發控制在公告中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在收到上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後,對《警示函》中指出的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存在超額部分辦理7天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超期、與航發財司的關聯交易存在超期等問題高度重視,公司將認真反思、汲取教訓,切實加強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不斷加強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提高資訊披露品質,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並將在規定期限內向江蘇證監局報送書面報告。
資料顯示,中國航發動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是2010年通過實施原南方宇航重大資産重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設在無錫,在西安、貴陽、北京、長春等地區有4家全資子公司。公司是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管理的軍工央企中國航發的直屬單位,是國家定點的專業從事航空發動機及燃氣輪機控制系統研製生産的核心企業,也是中國航發的三大上市平臺之一。

2025年前三季度,航發控制實現營收39.68億元,同比減少5.75%;歸母凈利潤4.01億元,同比下滑36.25%。
據大智慧VIP,截至今日收盤,航發控制報19.51元/股,漲幅1.25%。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