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晚間,*ST新億發佈公告稱,由於2018年度至2019年度虛增收入被追溯調整,調整後公司可能存在2018年、2019年、2020年連續三年營業收入均低於1000萬元的情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
對於*ST新億的狀況,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證監會此前的調查結論,該公司已構成虛假陳述,投資者可以向該公司以及直接責任人提起民事索賠訴訟。而從公開資訊來看,該公司償付能力有限,因此投資者索賠訴訟的關鍵點在於審計機構等市場仲介是否擔責。
據悉,此前,*ST新億曾收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告知書顯示,公司曾在實控人指揮下,通過賬面往來虛假交易、與實控人好友的公司虛假交易、倒簽租賃合同的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長期財務造假,實控人也因此被證監會終身市場禁入,並處罰款。
彼時,公司曾稱,收到的告知書不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然而,這種説法很快被交易所推翻,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監管工作函表示,公司所謂的“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等相關表述不真實、不準確,公司股票可能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對投資者影響重大。”
“目前來看,該公司有可能因‘重大違法違規’而被強制退市,同時,公司情況符合‘財務指標類’退市的條件,退市將是大概率事件,投資者需要密切關注相關進展。”王智斌表示。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