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ST龐大發佈公告,申請撤銷公司股票退市風險警示。上海證券交易所將於收到*ST龐大申請之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及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據了解,龐大集團于2019年9月5日收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的(2019)冀02破申5號之二《民事裁定書》及(2019)冀02破2號之二《決定書》,法院已裁定受理北京冀東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對龐大集團的重整申請。
根據相關規定,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龐大集團股票于2019年9月9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龐大集團”改為“*ST龐大”。
2019年12月9日,*ST龐大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和出資人組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以下簡稱“重整計劃草案”)、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
同日,法院作出(2019)冀02破2號之十五《民事裁定書》,裁定批准《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以下簡稱“重整計劃”)並終止公司重整程式,公司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
截至2019年12月27日,*ST龐大投資人提供的用於支付重整費用、清償債務及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7億元資金均已提存到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向投資人和債權人分配的轉增股票均已提存到管理人指定的證券賬戶。
與此同時,2019年12月27日,*ST龐大向管理人提交了《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同日,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關於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報告》和《關於提請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申請》,報告了*ST龐大管理人監督公司執行重整計劃的相關情況,認為重整計劃已經執行完畢,提請法院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
2019年12月30日,*ST龐大收到法院送達的(2019)冀02破2號之十九《民事裁定書》,確認*ST龐大重整計劃執行完畢。
*ST龐大表示,公司對照《股票上市規則》關於退市風險警示情形進行了逐項排查。鋻於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涉及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已經消除。同時,公司也不觸及其他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現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期間,公司不申請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