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雞不成蝕把米”的鬧劇又一次上演了。
證監會最新公佈的行政處罰案例中,新日升董事兼總經理黃建國利用妻子佘某琳賬戶突擊入場,內幕交易邦寶益智,虧損135萬元,黃建國還被處以30萬元罰款。
證監會持續嚴打內幕交易行為。今年以來,多人通過頻繁聯絡公司高層套取內幕,結果被處罰,其中不乏牛散身影——章建平、曾與徐翔齊名的“寧波敢死隊”三劍客之一的舒逸民,都曾收到證監會的罰單。
內幕交易虧損135萬
有股民認為,利用強大的關係網套取內幕消息可以獲取超額收益。然而近水樓臺未必先得月——新日升董事兼總經理黃建國想用內幕交易獲取超額收益的如意算盤就落了空。
行政處罰書顯示,黃建國妻子佘某琳于2017年3月24日(邦寶益智停牌前最後一個交易日)買入“邦寶益智”87,700股,買入金額3,026,124元,並於2017年12月22日前全部賣出,虧損1,358,248.43元。證監會決定對黃建國處以30萬元罰款。
此前,黃建國在國金證券項目主辦人丁某知悉內幕資訊後、內幕資訊公開前,與丁某共計通話24次,見面2次,與邦寶益智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李某明共計通話6次。
邦寶益智收購案泄密始末
事情還要從邦寶益智計劃收購格靈教育説起。
2016年12月8日,深圳前海昊創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李某陪同李某明、邦寶益智董事長吳某輝、國金證券投行八部董事總經理宋某真與格靈教育總經理柯某榮等會面,推進收購事宜。
2017年1月10日,李某陪同李某明及宋某真、國金證券項目主辦人丁某等再次考察格靈教育。
2017年2月28日,雙方就收購合同重要條款基本達成一致。3月20日,邦寶益智收購格靈教育基本談妥,3月22日丁某開始密集準備收購事項相關材料,2017年3月25日,吳某輝、柯某榮、李某明、李某等人簽訂《廣東邦寶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與廣東格靈教育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及其股東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産框架協議》。
值得關注的是,黃建國妻子“佘某琳”證券賬戶于邦寶益智停牌前最後一個交易日(2017年3月24日)精準買入“邦寶益智”87,700股,買入金額3,026,124元。
更為“巧合”的是,2017年3月22日,國金證券投行八部執行總經理丁某開始密集準備收購事項相關材料,邦寶益智停牌的關鍵時間節點已確定,當日及3月23日黃建國與丁某分別有3次和2次通話聯繫;3月23日傍晚,黃建國與丁某通話後,與其妻佘某琳聯繫;3月24日上午,黃建國與丁某通話後,“佘某琳”賬戶賣出持有的“ST生化”、“雷柏科技”、“冠福股份”3隻股票,大筆集中買入“邦寶益智”,最終資金來自黃建國工商銀行賬戶及上海日升進出口公司賬戶。
根據行政處罰書,2017年3月24日佘某琳使用“佘某琳”賬戶買入“邦寶益智”後通過微信向黃建國反饋了購買“邦寶益智”的資訊,當日及2017年4月10日兩人的微信對話及詢問筆錄等證據顯示“佘某琳”賬戶3月24日買入“邦寶益智”的決策係由黃建國做出。
2017年3月27日,“邦寶益智”停牌。次日,邦寶益智發佈關於重大事項停牌的公告稱:公司正在籌劃重大事項,該事項可能涉及重大資産重組,並將於2017年3月28日起繼續停牌。2017年4月5日,邦寶益智發佈重大資産重組停牌公告稱:本次籌劃事項為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産,預計將構成重大資産重組。
然而計劃落空,2017年5月23日,邦寶益智發佈關於終止本次重大資産重組的公告。
“佘某琳”賬戶于2017年12月22日前全部賣出“邦寶益智”,虧損1,358,248.43元。
證監會認為,邦寶益智收購格靈教育事項構成上市公司重大投資行為,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二項所述重大事件,為《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的內幕資訊。該內幕資訊形成不晚于2016年12月8日,公開于2017年4月5日。李某明作為邦寶益智高級管理人員,丁某作為國金證券邦寶益智收購格靈教育事項項目主辦人員,參與談判過程,屬於《證券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內幕資訊知情人,李某明知悉時間不晚于2016年12月8日,丁某知悉時間不晚于2017年1月10日。
“佘某琳”證券賬戶買入“邦寶益智”的時間與內幕資訊形成及停牌時間高度吻合,交易前黃建國與內幕資訊知情人李某明、丁某有通話聯絡,交易行為明顯異常,與過往交易習慣明顯不同,且無合理解釋。
證監會認為,黃建國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黃建國處以30萬元罰款。
證監會:將一以貫之地嚴厲打擊內幕交易
除依法對黃建國內幕交易邦寶益智案作出行政處罰外,近期證監會披露的行政處罰書顯示,80後牛散吳幸光套取索菱股份內幕消息突擊入場,最終虧損23萬元,還被處以20萬元罰款;另有吉藥控股資産重組牽出兩位涉內幕交易的“老同學”,兩人被黑龍江證監局罰款合計8萬元。
此前,證監會還依法對倪漢騰、鄭少鑾、李健銘內幕交易“瑞和股份”案作出行政處罰,對倪漢騰、鄭少鑾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7,940,630.21元,並處以23,821,890.63元罰款,對李健銘沒收違法所得2,131,231.59元,並處以6,393,694.77元罰款;
依法對余樹林內幕交易“科融環境”案作出行政處罰,沒收余樹林違法所得175.06萬元,並處以525.18萬元罰款;
依法對新發展集團內幕交易“廈華電子”案作出行政處罰,對新發展集團處以3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李瑞承給予警告,並處以15萬元罰款。
重慶證監局依法對余明內幕交易“天翔環境”案作出行政處罰,對余明處以15萬元罰款。
證監會強調,內幕交易行為侵害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公平知情權,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證監會將一以貫之地對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不斷凈化資本市場環境,切實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