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海證券近期迎來國資背景實控人,外加今年上半年業績預同比大增的成績單,公司似乎正在告別過往“蘿蔔章”事件的陰霾。但事實卻並沒有那麼樂觀,一直以債券承銷業務為發力重點的國海證券仍是新傷不斷,僅2019年以來,國海證券參與承銷的債券就有8隻相繼違約。此外公司還因作為債券受託管理人,存在監督不力的問題而收到監管罰單。在債市違約風險高發、監管勢頭趨嚴的情況下,未來國海證券如何守好“看門人”職責,也亟待引起重視。
國海證券迎新實控人
上半年業績同比回升
8月8日,國海證券披露的收購報告書顯示,廣西投資集團(以下簡稱“廣投集團”)將通過國有資産無償劃轉的方式獲得桂東電力控制權,從而導致廣投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直接和間接方式持有國海證券超過30%的股份。此次無償劃轉完成後,廣投集團將取得國海證券實際控制權。
據了解,廣投集團是廣西壯族自治區重要的投融資主體和國有資産經營實體,廣投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為廣西國資委。收購報告書介紹,本次無償劃轉是基於自治區人民政府産業戰略性調整和資源整合的發展要求,是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自治區産業戰略性調整、資源整合需要情況下做出的決策。
國海證券官網顯示,國海證券成立於1988年,前身為廣西證券公司,是國內首批設立也是在廣西區內註冊的唯一一家證券公司。2011年8月,借殼桂林集琦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A股上市,成為國內第16家上市證券公司。
從最新的業績上看,國海證券7月營業收入1.96億元,凈利潤4067.8萬元。根據7月12日國海證券公佈的2019年半年度業績預告顯示,該公司2019年上半年凈利潤為3.88億元,同比增長281%。
今年上半年國海證券終迎來業績拐點,回望2016年底,國海證券發生“蘿蔔章”債券風險事件震動業內。2017年7月,證監會對國海證券採取暫停資産管理産品備案一年、暫停新開證券賬戶一年及暫不受理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一年的行政監管措施。面對三大業務停擺,國海證券業績遭遇重挫。過去三年,國海證券業績連續下滑,2016年、2017年、2018年凈利潤分別為10.16億元、3.76億元、0.73億元。
承銷踩雷多只違約債
還曾因監督不到位遭罰
對於上半年業績較去年同比大增的原因,國海證券在業績預告中表示,2019年上半年,證券市場行情回暖,股票交易額增加,銀行間市場交易量快速增長,債券發行規模同比增加。報告期內,公司在計提各項資産減值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大幅增加。
國海證券似乎正逐漸從2016年底“蘿蔔章”事件陰霾中走出,但現實情況是,一度被國海證券視為發展特色的債券承銷業務,即便重整旗鼓再出發,依然頻遇坎坷,國海證券所承銷的多只債券年內出現違約,公司也因個別違規問題,遭到監管處罰。
北京商報記者根據Wind數據統計,截至8月14日,2019年以來,國海證券作承銷的債券就有8隻出現了違約,涉及“H6三胞03”、“16三胞02”、“H6三胞02”、“17勝通01”、“16勝通01”、“16勝通03”、“16新光02”和“16新光01”。
此外國海證券作為債券受託管理人,因存在對無錫五洲國際3隻債券募集資金使用監督不到位的問題,還遭到江蘇證監局警示。
除此之外,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也成為國海證券又一雷區,7月12日,國海證券公告稱,上半年累計計提各項資産減值準備共計1.26億元。其中,買入返售金融資産計提資産減值準備合計1.07億元,涉及3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對於參與承銷的部分債券出現違約對公司的影響、未來將如何加強債券業務和股票質押業務風險管理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國海證券並向其發去採訪函,但截至發稿對方未能回復。
券商債券業務問題多發
可建立風險預警機制
事實上,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大,債券承銷業務競爭進入“白熱化”,證券公司在相關業務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北京商報記者發現,今年以來,部分證券公司就因債券承銷及受託管理業務收到監管罰單。而從受罰的原因上看,還包括低成本不良競爭、未能對所承銷債券項目盡職調查等。
今年4月,廣東證監局發佈關於對廣發證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主要原因為廣發證券存在以低於成本價格參與公司債券項目投標的情形,違反相關規定。
同年1月,江蘇證監局也對東海證券、華創證券及相關個人採取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具體來看,東海證券作為“15順風01”的受託管理人,未按照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約定持續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未及時發現發行人相關違規行為。華創證券及葉海鋼、吳宏茗等個人則在對“16千里01”的執業過程中,盡職調查階段未能勤勉盡責並保持應有的執業謹慎,受託管理階段,最終未能識別並督促發行人糾正募集資金使用違規的情形。
對此,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表示,近年來,證券公司債券承銷、受託管理方面頻收罰單,反映出證券公司受宏觀環境和競爭的影響,業務量大幅下滑,使得很多券商在業務和客戶獲取方面紛紛打起了價格戰,而無視執業品質。但這也讓監管對潛在風險的擔憂加大,不得不出具相關罰單以整治這種競爭亂象。
在證券公司承銷債券問題頻發的另一面,債券違約的現象也逐漸增多。據Wind數據顯示,2015-2017年,債券違約的數量分別為27隻、56隻和34隻,違約金額也達到120.29億元、393.77億元和312.49億元。但到了2018年,債券違約數量和金額陡升至125隻和1209.61億元,分別同比上漲267.65%和287.09%。今年以來,截至8月14日,共有104隻債券先後違約,違約金額也高達763.85億元。
那麼,券商機構對承銷的債券項目該如何更好地監督和負責?何南野指出,一是公司應制定相關的項目承攬、承做、承銷、持續督導等各個階段的清晰制度,並要求員工按制度嚴格執行,公司合規部門應對項目人員執行制度的情況定期進行核查和監督。
二是建立更嚴格的項目立項制度,在項目承做之前應有專門小組對項目的風險進行把控,對於問題項目應寧願不做。
三是券商的風控部門應加強對具體項目的審核和風險的判斷,應不定期深入到項目現場,對項目小組的現場盡職調查工作及底稿的整理歸集工作進行監督。
四是建立所承銷債券的風險預警機制,一旦發現問題,應積極地進行風險處理和應對。
五是對項目人員的獎勵提成機制進行改革,應適當對項目獎金進行推遲遞延發放,或提取部分項目獎金作為風險準備金,以防止項目人員過於短視的問題。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