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在我國已有二十餘年歷史,但如今可能迎來了最輝煌的時光。自信用申購開啟後,由於不需要任何資金便能頂格申購,可轉債為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所熟知。又由於當下每簽近乎可以無風險套利200元左右,股民親切地稱之為“免費彩票”或者“火鍋獎”。
不過,在廣大普通投資者為中1簽擠破頭,為200元左右的收益興奮不已時,最開心的還是轉債股票的主要股東。由於沒有限售制約,《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部分股東成功繞過“再融資新規”大量拋售轉債套現,並且借轉債大熱推升股價之際,在A股市場二次套現。
這看上去皆大歡喜,上市公司成功融資,主要股東勝利套現,就連眾多小散也嘗到了一些甜頭。整個市場風風火火,轉債融資紛至遝來。可是,根據經驗,可轉債最終將有相當大的比例轉為股票,到時大量新股蜂擁上市,最後的接盤俠又是誰呢?
轉債上市後遭大股東拋售
今年9月8日證監會發佈新規,將可轉債發行改為信用申購。這意味著,只要有股票賬戶就可參與申購。根據目前可轉債的上市表現,中1簽後認購1手可轉債的收益約為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轉債股票原股東在申購中享有優先配售權。同時,由於可轉債沒有鎖定期等退出限制,因此在可轉債上市後便可輕鬆獲得20%左右的收益。對此,廣東辰陽投資基金經理潘怡昌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投資者“炒新”的熱情為上市的可轉債帶來了巨大的流動性,無論從持有轉債的價值看,還是從一二級市場的套利空間看,這種流動性都會觸發原股東的減持動機。
事實上,已經有股東將減持動機轉變成了減持行為。
以第一隻發行信用轉債的東方雨虹為例,其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一共配售了562.76萬張可轉債,佔發行總量的30.59%,但雨虹轉債剛上市就遭到大股東減持。如按照雨虹轉債區間均價119元粗略估算,10月20日至27日,東方雨虹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減持368萬張雨虹轉債,短期獲利逾7000萬元。
在可轉債市場成功套現後,部分股東借轉債推高公司股價之際,在A股市場實現了二次套利。
11月3日,東方雨虹公告,公司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李興國,副董事長許利民,董事向錦明、張穎、張洪濤、張志萍,總工程師王新擬分別減持不超過100萬股、500萬股、50萬股、30萬股、25萬股、15萬股和30萬股公司股票。
有意思的是,林洋能源發行可轉債後,資金一到賬就馬不停蹄地購買理財産品。根據公司11月15日公告,公司擬使用可轉債閒置資金購買兩隻理財産品,合計金額約10億元。
業內呼籲限制轉債套利
對於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之後出現的種種“亂象”。雲起龍驤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彭泱龍指出,上市公司不論是“定增”還是發行“可轉債”,本質是為了上市公司的經營發展進行融資。作為大股東高管一拿到錢就減持,對公司股價會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對原有中小股東是一種傷害,建議設置合理鎖定期。
上海千波資産管理有限公司黃佳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於可轉債的優先配售制度,公司的股東、部分高管可以通過配售獲得可轉債份額,也可以在後期通過換股獲得股份,因此在股權和債券之間擁有了便捷的套利轉換空間,基本可以做到無風險套利。但是大股東對可轉債的大量拋售並不利於市場的健康發展,有必要給予適當約束。
黃佳還指出,優先向包括大股東在內的原股東配售可轉債無可厚非,但大股東在轉債上市後無任何限制地隨意拋售,這就不合理了。
深圳前海乾元資始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正指出,按照可轉債發行條件來看,一些上市公司其實融資需求不是很大,所以可轉債目前大部分情況下淪為大股東套利的手段,這其實有違可轉債發行的初衷。可以著重從配售規則來改變現狀,例如取消優先配售權,嚴格核定配售對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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