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升投行業務執業品質、促進提高上市公司品質,12月2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正式發佈實施《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品質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價辦法》)。
《評價辦法》以業務項目執行和專業操守執行為評價基礎,建立投行業務執業品質評價體系,將資本市場“看門人機制”的執行責任落實到具體業務,將保障執業品質的三道防線責任明確到人,促進形成保薦承銷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品質和專業聲譽的市場化約束機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評價範圍上,試行期間,主要評價主機板、創業板、科創板首發、再融資保薦業務,後續再逐步擴展到其他投行業務。
評價指標及內容上,評價指標分為執業品質、內部控制、業務管理三個方面,各有側重:執業品質評價主要反映首發、再融資項目的申報品質情況,包括項目撤否情況、處罰處分及負面行為記錄等;內部控制評價主要反映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和治理體系的整體建設運作情況;業務管理評價主要反映證券公司投行項目內部管理流程式控制制的有效性和工作底稿電子化管理的規範化水準等情況。
評價結果上,監管部門和中證協定期根據證券公司投行業務項目執行情況分別進行三個維度的綜合評價,通過系統整合評價結果並按評分排序形成A、B、C三個等級。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作為執業機構專業聲譽積累和監管部門實施差異化措施的參考依據。
評價方式上,中證協建設投行業務執業品質評價系統,通過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系統整合監管評價、自律評價相關維度的評價資訊,保障評價工作的系統性、協同性;通過投行工作底稿電子化系統和證聯鏈,實現執業過程留痕、工作底稿可回溯和不可篡改,提高自律評價申報的節約化、便捷性和可驗證性。
中證協表示,前期已組織保薦機構按照《評價辦法》開展了2022年執業品質的試評價工作,相關評價結果也將於近期發佈。通過評價結果形成市場化的專業聲譽約束機制,促使證券公司進一步建立健全與註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形成專業為本、信譽為重、責任至上、品質致勝的執業生態,勤勉盡責把好資本市場的入口關,促進提高上市公司品質。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