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網站5月8日消息,證監會嚴肅查處清越科技、元道通信財務造假案件,兩家公司均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加上*ST長藥、*ST立方,2026年以來已有4家上市公司因重大財務造假鎖定退市。
為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目前,廣發證券、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清越科技實際控制人已公開聲明將對清越科技遭受損失的適格投資者先行賠付。
市場人士認為,兩家公司同日因涉嫌欺詐發行、財務造假鎖定退市,監管部門從嚴追責、退市制度落地、先行賠付機制同步跟進,資本市場“造假必嚴懲、退市不免責”信號持續釋放,常態化、立體化退市格局愈發清晰。
清越科技擬先行賠付
近日,證監會對清越科技財務造假案件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經查,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通過故意少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少計提應收賬款減值損失、虛假銷售晶片、未及時對補繳稅款進行會計處理等方式,虛增利潤總額1065.49萬元、4540.21萬元、4753.60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1.72%、104.58%、145.10%,其中2021年為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引用數據,涉嫌欺詐發行。證監會擬對上市公司罰款17288萬元,對4名責任人員合計罰款3300萬元並採取4至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清越科技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式。
目前廣發證券、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清越科技實際控制人已公開聲明將對遭受損失的適格投資者先行賠付,將委託投資者保護機構依法做好支援服務工作。正式作出處罰決定後,有關資訊後續可通過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網站專欄等渠道查詢,相關投資者可及時關注。
交易所將對元道通信啟動退市程式
證監會同日發佈的元道通信案,也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紅線。
近日,證監會對元道通信財務造假案件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經查,2019年至2022年,元道通信通過虛構工作量確認單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6590.26萬元、16068.83萬元、26363.21萬元、16621.84萬元,分別佔經披露營業收入的8.75%、13.12%、16.23%、7.87%。其中,2019年至2021年為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引用數據,涉嫌欺詐發行。證監會擬對上市公司罰款23884萬元,對3名責任人員合計罰款1800萬元並對相關人員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元道通信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式。
證監會已凍結上述兩家公司募集資金相關賬戶,目前正在對仲介機構執業情況開展調查。對於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證監會將堅持應移盡移工作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業內人士認為,1日內兩家企業鎖定退市,是A股嚴厲打擊財務造假的直觀縮影。
2024年4月12日,新“國九條”發佈,開啟了資本市場新一輪深化改革,《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也于同日發佈。
自新“國九條”發佈以來,被查處的重大違法退市案例明顯增多。數據顯示,2025年滬深交易所共計退市32家,其中13家觸及重大違法退市,監管部門嚴肅查處了紫天科技、東方集團、高鴻股份等重點案件;2026年以來,滬深交易所已觸及退市21家,其中元道通信、清越科技、*ST長藥、*ST立方4家屬於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此前,*ST長藥、*ST立方等公司因系統性財務造假被強制退市,對市場形成較大威懾,“造假會退市、退市不免責”的嚴監管氛圍正加速形成。如*ST長藥,證監會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認定,公司連續三年虛增收入及利潤,並對其處以1000萬元罰款。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監管部門從嚴追責、頂格處罰,進一步打破上市公司違規套利、帶病留存的僥倖心理。市場優勝劣汰節奏加快,倒逼企業合規經營,也提醒投資者遠離問題股,理性投資、切勿盲目博弈風險個股。
“退得下”更要“退得穩”
在保障問題企業“退得下”的同時,監管部門通過立體化追責、完善投資者賠償救濟體系,確保企業“退得穩”。
一方面,立體化追責層層壓實,堅決落實造假退市、佔用償還、退市不免責的監管要求。
退市不免責。證監會2025年共查處43家退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對31家公司合計罰款15億元。
刑事追責的利劍也已出鞘。對於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證監會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例如,錦州港公司兩名副總裁因有證據證明犯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罪,已被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決定逮捕。
對第三方配合造假不手軟。近期,證監會、財政部對東旭集團審計機構中興財光華作出合計超2.5億元罰沒處罰;財政部給予中興財光華警告、暫停經營業務1年;給予16名簽字註冊會計師警告,並對相關註冊會計師分別處以暫停執行業務1個月至1年的行政處罰等。證監會對*ST科林審計機構永拓所罰沒6528萬元,禁止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另一方面,投資者保護配套機制不斷完善,為投資者權益提供堅實保障。
民事追責制度持續健全。2025年5月,證監會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嚴格公正執法司法 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2025年10月,證監會發佈《關於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保護的若干意見》。
一批民事維權案例正在落地。例如,錦州港、美尚生態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的審理正在穩步推進;*ST龍宇普通代表人訴訟啟動;普利制藥受損股民一審勝訴,發揮示範判決作用。
維權渠道持續拓寬。相關部門依託證券集體訴訟、代表人訴訟機制,暢通退市公司投資者的索賠渠道,明確造假主體、實際控制人及仲介機構的連帶賠償責任。為更好推動代表人訴訟常態化開展,在《關於嚴格公正執法司法 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最高法就進一步優化簡化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式做出了安排。
退市過程中的投資者保護力度正在持續加碼。
“下一步,我們將對代表人訴訟司法解釋實施以來的效果進行一次系統評估,根據實踐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優化程式、機制,引導投資者用足、用好證券代表人訴訟制度維權。”最高法副院長高曉力近期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説。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