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2月1日消息,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啟動。證監會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主要制度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改革後主機板要突出大盤藍籌特色,重點支援業務模式成熟、經營業績穩定、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優質企業。對主機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自新股上市第6個交易日起,日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10%不變。維持主機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
完善基礎制度
此次改革將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主要包括:完善發行承銷制度,約束非理性定價;改進交易制度,優化融資融券和轉融通機制;完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健全常態化退市機制,暢通多元退出渠道;加快投資端改革,引入更多中長期資金。同時,支援全國股轉系統探索完善更加契合中小企業特點的基礎制度。
“在改革思路上,把握好‘一個統一’、‘三個統籌’。‘一個統一’,即統一註冊制安排並在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各市場板塊全面實行。‘三個統籌’,即統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統籌推進基礎制度改革,統籌抓好證監會自身建設。”證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
具體來看,審核註冊機制是註冊制改革的重點內容。此次改革保持交易所審核、證監會註冊的基本架構不變,進一步明晰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職責分工,提高審核註冊的效率和可預期性。同時,加強證監會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監督指導,切實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
在交易所審核環節,交易所承擔全面審核判斷企業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資訊披露要求的責任,並形成審核意見。審核過程中,發現在審項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項、重大無先例情況、重大輿情、重大違法線索的,及時向證監會請示報告。證監會對發行人是否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板塊定位進行把關。在證監會註冊環節,證監會基於交易所審核意見依法履行註冊程式,在20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註冊申請作出是否同意註冊的決定。
交易制度方面,這次改革從主機板實際出發,對兩項制度未作調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個交易日起,日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10%不變。維持主機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對投資者資産、投資經驗等不作限制。
“主要考慮是,從實踐經驗看,主機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個交易日起波動率相對較低,10%的漲跌幅限制可以滿足絕大部分股票的定價需求。”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突出主機板改革
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上交所、深交所主機板。
“經過30多年改革發展,我國證券交易所市場由單一板塊逐步向多層次拓展,錯位發展、功能互補的市場格局基本形成。”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基於這一實際,改革後主機板要突出大盤藍籌特色,重點支援業務模式成熟、經營業績穩定、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優質企業。
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並與科創板、創業板拉開距離。主機板改革後,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將更加清晰,基本覆蓋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不同成長階段的企業。主機板主要服務於成熟期大型企業。科創板突出“硬科技”特色,發揮資本市場改革“試驗田”作用。創業板主要服務於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北交所與全國股轉系統共同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
安排過渡期
為穩步推進全面實行註冊制改革,有序做好實施前後主機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並購重組以及在全國股轉公司掛牌公開轉讓等行政許可事項的過渡,妥善安排試點註冊制在審企業申報材料更新,證監會當日發佈關於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前後相關行政許可事項過渡期安排的通知。
通知規定,自通知發佈之日起,證監會繼續接收主機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和並購重組申請。全面實行註冊制前,證監會將按現行規定正常推進上述行政許可工作。全面實行註冊制主要規則發佈之日起,證監會終止主機板在審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並購重組的審核,並將相關在審企業的審核順序和審核資料轉交易所,對於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主機板上市公司再融資、並購重組申請不再受理。全面實行註冊制主要規則發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後,交易所開始受理主機板其他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並購重組申請。
全面實行註冊制改革後,下一步主要制度規則將在完成公開徵求意見後發佈實施;交易所開始受理企業申報;證監會完成首批企業註冊程式,核發批文,主機板企業啟動發行;註冊制下主機板首批企業上市交易。證監會表示,將全力以赴抓好落實。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