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邵好 ○編輯 全澤源
*ST新億1月14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新疆證監局郵件發送的《立案告知書》,塔城公安局告知新疆證監局對於其移送的*ST新億、黃偉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犯罪一案,塔城公安局認為,符合立案標準,現已立案偵查。
*ST新億表示,公司及實控人黃偉將積極配合調查工作,認真評估對公司及實控人的影響,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針對*ST新億及黃偉被公安機關立案一事,上交所當日向公司下發監管工作函,認為該事項對公司影響重大,要求其立即進行披露並説明對公司的影響,同時充分提示風險。上交所要求公司及全體董監高高度重視上述事項,及時向其報告相關進展情況和處理結果,並按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當日,*ST新億還發佈了風險提示公告。公司表示,2021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告知書》。根據《告知書》,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度虛增收入,追溯調整後,公司可能存在2018年、2019年、2020年連續3年營業收入均低於1000萬元的情形。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ST新億表示,目前生産經營情況正常,尚未收到正式處罰決定,公司將積極行使聽證或進行陳述、申辯等合法權利,維護公司和廣大投資者權益,同時公司將全力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
1月14日,*ST新億股價跌停,收于1.07元。這意味著,如果公司股價繼續下跌,且低於1元,公司可能會面臨因連續20個交易每日收盤價均低於1元而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