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證監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9年第120次發審委會議召開,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鑫科技”)首發獲通過。這是今年過會的第69家企業。
祥鑫科技此次IPO的保薦機構為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是戴光輝、王展翔。此前,6月13日,國信證券保薦的寧波柯力傳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過會。
祥鑫科技是專業從事精密衝壓模具和金屬結構件研發、生産和銷售的企業,擁有先進的模具製造技術和精密衝壓技術,主要為汽車、通信、辦公及電子設備等行業客戶提供精密衝壓模具和金屬結構件。
祥鑫科技擬登陸深交所中小板,本次擬向社會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不超過3768萬股,全部為發行新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擬募集資金9.89億元,其中,5.16億元用於大型精密汽車模具及汽車部件生産基地建設項目,3.69億元用於汽車部件常熟生産基地二期擴建項目,1.04億元用於廣州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産品大部分應用在汽車領域。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汽車零部件行業的業務特點、定價“年降”政策及年末返點政策、下游汽車行業需求下滑等情況,説明報告期內汽車衝壓模具收入逐年上升、汽車衝壓件收入增幅趨緩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同期定點項目預測收入金額、量産週期的匹配關係,收入變化情況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是否一致;(2)結合已定點尚未投産項目的預測收入金額、期末在手訂單等情況,説明2019年及未來年度收入增長的穩定性、可持續性;(3)説明2019年1-6月辦公電子、通訊領域部分産品價量齊增、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可持續性。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併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境內精密衝壓模具銷售收入按一次性、全部分攤和部分分攤三種方式確認。對境內金屬結構件收入一般在月末或月初採用驗收確認收入,或者在VMI模式下根據客戶領用量按月對賬確認收入。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説明前述收入確認的政策、方式和時點,是否符合業務特點、行業慣例,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2)説明部分分攤和全部分攤模式下,發行人對模具的風險報酬轉移或控制權轉移是否存在本質區別,採用部分分攤從而分期確認模具收入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3)説明金屬結構件每月收入確認的具體時點,報告期是否具有一致性,是否存在未按時點提前或者推遲確認收入的情況;VMI模式下,存貨管理和客戶對賬的關鍵控制點,內控制度是否完善並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併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客戶集中度不高,外銷收入佔比30%左右。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客戶集中度不高、主要客戶變化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是否一致,對第一大客戶奧鋼聯集團的銷售收入遠高於其他客戶的原因及合理性;(2)海外銷售收入的真實性,與同期出口退稅數據、海關統計數據,以及運輸費、報關費的匹配關係;(3)中美貿易摩擦對發行人生産經營的具體影響,發行人擬採取的應對措施。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併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毛利率持續上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異。請發行人代表:(1)説明各細分産品報告期內毛利率的變動情況及原因,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水準的差異原因及合理性,同類産品內外銷毛利率的差異原因及合理性;(2)對比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結合産品結構、客戶結構、內外銷結構等情況,説明汽車衝壓模具毛利率報告期內逐年上升,且遠高於其他衝壓模具産品的原因及合理性;(3)結合配套車型的整體走勢、汽配行業的定價政策及執行情況、原材料和人工價格的波動情況,説明報告期內汽車衝壓模具單價、料工成本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對毛利率變動的具體影響,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是否一致。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併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向主要供應商、外協商採購産品、服務的主要內容及規模,採購及外協定價的公允性;(2)報告期內主要供應商、外協商及其採購金額的變化情況,供應商、外協商的選取標準及決策程式,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及執行情況;(3)報告期內發行人收入規模快速增長,外協金額持續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4)報告期內産品單位耗用原料定額波動、2018年主要産品産量增幅與主要原料耗用量增幅存在背離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併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今年IPO過會企業一覽:
今年IPO被否企業一覽: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