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購行為正在提速,10月28日晚間,共有41家上市公司發佈了股份回購、提議或最新進展公告等。若按照回購規模上限計算,上述41家上市公司回購上限規模達167.51億元。
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法》的決定,新增用於可轉債股權轉換、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的兩種回購情形,簡化決策程式,可以由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不必經股東大會決議,並建立庫存股制度。
不少公司在公告回購意向時,明確提及了剛剛修訂的《公司法》對其回購的促進作用。證監會表示,此次公司法修改有助於提升上市公司品質,有助於健全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深化金融改革,有助於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權益,促進資本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上市公司“摩拳擦掌”
回購自由度提升,這一“信號”大大激發了回購熱情。10月28日,41家公司發佈回購相關公告,有些是發佈最新回購預案,有些是原有回購計劃的進展公告。
具體來看,共有16家公司發佈了回購預案公告,這16家公司分別是恒力股份、輝隆股份、美盛文化、拓維資訊、雙一科技、運達科技、中文傳媒、韋爾股份、陽光城、中設集團、通威股份、和晶科技、渤海輪渡、通化東寶、回天新材、東吳證券。
此外,人福醫藥、吉鑫科技、精工鋼構、合鍛智慧、浙江廣廈是有董事長或控股股東發起了公司回購的提議議案。新湖中寶是調高公司回購規模和回購股份的價格,新力金融、資訊發展則是上市公司回購預案獲股東大會審議通過。*ST因美、英飛特是發佈首次回購公司股份公告。
而均勝電子、鵬博士、紅豆股份、廣匯汽車、美克家居、華創陽安、浙數文化、天士力、維維股份、奧康國際、金誠信、科達股份、中央商場、怡球資源、歌力思則是發佈回購最新進展。
若按照回購規模上限計算,上述41家上市公司回購上限規模達167.51億元。興業研究發佈研報表示,截止2018年中報,全部A股現金及等價物總額達26.15萬億。假設現金持有佔比超過8%的公司將超出部分用於回購,共有2212家上市公司可進行回購,總金額達3.49萬億。若現金佔比高的公司進行回購,3.49萬億的回購金額對於46萬億總市值的A股提振效應明顯。
《公司法》修改 回購“升級”
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有關公司股份回購的規定進行了專項修改,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此次公司法的修訂主要聚焦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層面,修訂內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補充完善允許股份回購的情形。將現行規定中“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這一情形修改為“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增加“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和“上市公司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損害,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兩種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性規定。
二是適當簡化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數額上限,延長公司持有所回購股份的期限。規定公司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及上市公司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損害、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不必經過股東大會決。
三是補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的規範要求。為防止上市公司濫用股份回購制度,引發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利益輸送行為,增加規定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應當依照證券法的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此外,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刪去了現行公司法關於公司應獎勵職工收購本公司股份,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的規定。
證監會、交易所力挺
對於此次公司法的修改,證監會表示,《修改決定》進一步夯實和完善了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為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援,意義重大:一是有助於提升上市公司品質。二是有助於健全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深化金融改革。三是有助於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權益,促進資本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28日晚間,上交所發佈公告稱,將儘快制定配套業務規則,支援上市公司依法合規實施股份回購。目前,相關股份回購相關配套業務規則、公告格式指引已形成初稿。上交所將按照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和安排,抓緊予以修訂和完善,儘快發佈實施。
深交所此前曾發佈增持及回購公告格式,支援市場增持回購行為。深交所從三個方面對相關資訊披露作出明確要求:
一是回購預案的主要內容。細化回購股份數量、資金總額、回購價格、實施期限等披露要求,並要求披露提議人、提議時間、前六個月交易本公司股票情況,未來六個月是否存在減持計劃。
二是回購預案的審議、實施程式及風險提示。明確上市公司終止回購預案應當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式,不得授權董事會決定終止事宜。
三是回購方案實施進展。明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議案後應及時申請開立回購專用賬戶,以及需履行披露進展公告義務的時點。
更好發揮股價穩定器作用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二級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股票的行為,近期美股大牛市離不開上市公司的大舉回購。
光大證券統計數據顯示,2000年以來,美國股票市場普通股回購發生17639例,公告的回購金額達到8.6萬億美元,單筆回購平均規模4.89億美元,遠高於A股公司的6000萬人民幣/筆。
特別是2018年美股回購的規模再創新高,據不完全統計,截至7月,美國上市公司在2018年的股票回購規模已經超過5000億美元,高於2017年全年水準。根據高盛預計,2018年美國股票回購規模或將達到1萬億美元,比2017年同期增長46%。
回購相比于現金分紅的一大優勢在於減少上市公司的總股本可以提高當期EPS,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估值水準。就穩定股價而言,相比于釋放利好或者是大股東增持等手段,以公司主體回購更為規範。
安信策略指出,今年A股的回購規模已經超過了A股以往任何一個全年,而且上市公司主動大手筆回購也頻頻出現。預計隨著制度的大幅優化,未來一個階段A股上市公司股票回購數量與金額有望進一步走高,市場需要積極關注即將興起的回購潮。
(責任編輯:段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