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新京報記者自工商資料獲悉,盾安係成員——浙江如山匯金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如山資本)股權已被出質,出質人為盾安控股集團,質權人是浙商銀行杭州分行,登記編號是(諸市監)股質登記設字[2018]0408,登記日期是7月30日,狀態為有效。
所謂股權出質,即是將股權質押取得融資。工商資料顯示,作為出質人的浙江如山匯金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股東為盾安集團,持股比例100%。
如山資本為盾安集團旗下的知名投資機構。如山資本在官網上介紹,其是一家按照市場化運作,專業從事高科技、成長性企業股權投資的創業投資機構,專注于大安全、大智慧、大健康、新汽車等領域投資。截至目前為止,已在中國範圍內累計投資了近百家擁有鮮明技術和創新商業模式、具有高成長性和高回報潛力的公司。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自從今年5月債務危機被曝光後,盾安集團已經取得浙江省內國有資源的多重融資支援。
5月3日,有媒體報道稱,浙江省金融辦召集地方人行、銀監局和國開行浙江省分行等金融機構,協調討論盾安債務危機的解決辦法,會上以浙商銀行為首的金融機構均表態:不抽貸、不斷貸。據報道,浙江省已成立由浙商銀行牽頭,包括國開行在內的多家銀行一起的工作小組,用於協助盾安集團處置債務。
江南化工稱,盾安短期流動性問題得到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並在相關部 門牽頭下成立了盾安債權委員會,同時委派工作組進行現場幫扶,推進債務處置工作,化解流動性風險。
5月8日,盾安繫上市公司江南化工公告,盾安集團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質押,質押股數15750萬股,質權人為浙商銀行杭州分行,用途為“融資”。
7月30日,江南化工再發公告,股東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質押,質押股數30031076,質權人浙商銀行杭州分行,本次質押佔其所持股份比例100%,用途為融資。
8月1日,江南化工公告,接到控股股東盾安控股集團通知,獲悉盾安集團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辦理了股票解除質押及再質押業務,解除質押股數15750萬股,解除原因是質押物對應的融資協議發生變更;該股份同時再次被質押,質權人仍然是浙商銀行杭州分行,用途為融資。
江南化工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盾安集團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59824882股,佔本公司 總股本36.82%。本次股份質押之後,盾安控股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計被質押196900000股,佔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為42.82%,佔本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為15.76%。
據公開資訊介紹,具有浙江國資背景的浙商銀行是中國銀監會批准的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是唯一一家總部位於浙江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被稱為浙江省最重要的金融平臺。
除了浙商銀行外,盾安係還獲得了浙江省內其他國有資源的融資支援。
6月14日,新京報獨家報道,盾安係近日已將所持瀋陽華創風能有限公司5510.04萬股股權出質給中國華融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質權人),狀態為有效。
7月20日,江南化工公告稱,本次重組初步確定為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浙江省機電集團有限公司、物産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新聯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的股權。
通過此次重組,浙江國資將入股江南化工。
(責任編輯:趙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