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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巨災保險條例或年底出臺

  • 發佈時間:2015-10-20 03:22:35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李超

  中國保監會國際部翻譯研究處副處長戴樹人日前在第二屆北京保險國際論壇上表示,由於新“國十條”進一步明確出臺巨災保險法規,使得原有規劃提速,預計地震巨災保險條例會在今年年底出臺。據了解,該草案在業內經過多次徵求意見,目前正在進一步完善。

  戴樹人表示,保監會已聯合相關部委確立巨災保險制度三步走計劃:第一步,在2014年年底完成對巨災保險的課題研究,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總體方向和框架體系;第二步,在2017年年底完成相關立法工作,推動地震巨災保險條例的出臺;第三步,在2017年之後,到2020年左右,全面逐步實施地震保險制度,同時將其納入國家綜合減災防災體系當中。

  據戴樹人介紹,中國是地震風險災害較為嚴重的國家,地震發生頻率高,分佈範圍廣,時常造成嚴重的人員損失和經濟損失。根據國際和國內實際情況,直接出臺大而全的巨災風險防範機制並不現實,因此初步考慮選擇地震作為突破口。

  綜合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巨災保險制度,戴樹人認為,相關工作需要考慮七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從運營模式看,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巨災保險制度差別較大,更多的是政府支援下的商業運作模式。第二,巨災保險産品有保險金額上限,還有一定免賠額,這些都是減少道德風險、鼓勵投保人做好相應的防災減災的事前準備工作。第三,風險分級基本分成五層,前三層分別是投保人、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第四層一般為相應的巨災基金,最後一層是政府。第四,強制保險方式爭議較大。第五,在啟動階段,政府投入資金對初期遇到較大自然災害産生的缺口進行隱性承諾和擔保,是比較合理的解決方式。第六,應考慮政府實際風險承擔問題。第七,應考慮政府在其他方面投入的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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