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操縱違法成本亟待提高
- 發佈時間:2014-08-30 01:43:2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聚焦
□本報實習記者 宋春華
自立案以來一直備受市場關注的浙江恒逸集團、廈門寶拓、蘇顏翔以及王建森四起市場操縱案件,近日被證監會正式通報了具體執法情況。針對近年來違法違規操縱市場的特點,專家指出,迫切需要監管層不斷提高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的能力,同時拓寬發現線索的渠道,增強稽查執法力量。更重要的是,要防微杜漸,加大市場操縱違法成本,給企圖投機取巧者敲響警鐘,防患于未然。
近年來,證券市場之所以不斷有違法違規操縱案例出現,一個主要原因是由於目前我國在這一領域的法律法規仍不夠完善。而與違法操縱獲取的非法收益相比,違法成本太低,導致有些投機取巧之徒不惜鋌而走險,火中取栗。
以被證監會通報的蘇顏翔市場操縱案為例,本案中蘇顏翔不以實際成交為目的,“空手套白狼”,通過頻繁進行申報和撤單操縱市場進而推高股價,誘導其他投資者跟進,在股價推高而其他投資者買盤跟進後,迅速以反向賣出大額賣單等方式進行虛假申報操縱,共涉及“中聯重科”、“東方鉭業”等13隻股票,非法牟取暴利3805783.71元。
“蘇顏翔們”有恃無恐,“險中牟利”的心理存在,正是因為當前我國在這一領域的法律震懾力度不夠,違法成本過低,使得“不法之徒”在鉅額非法利益的誘惑下,懷抱僥倖心理,不惜以身試法,妄圖“一勞永逸”。
正常有序的資本市場運作呼籲嚴肅公平的司法保護,需要公正有力的執法保障。據證監會網站數據顯示,從2008年以來,證監會對150多起涉嫌操縱市場的案件開展調查,其中正式立案80余起,僅佔總數的一半多,打擊力度顯然有待增強。同時,對其中41起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所佔比例僅僅只有50%。而移送公安機關只有16起,做出刑事有罪判決的僅有7起。專家認為,當前我國對於市場操縱行為打擊的深度與廣度亟待提高,對市場操縱行為,必須依法審判,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不僅僅要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更應依照相關法律,加大民事處罰與刑事處罰。
此外,違法違規操縱市場行為的近來有“推陳出新”的趨勢。例如,操縱的賬戶關聯更加隱蔽化,調查難度加大;操縱手法更加多元化,市場不容易察覺;通過散佈不實資訊誤導投資者。除此之外,從包括證券場外市場、期貨市場、衍生品市場等中國資本市場整體來看,跨市場操縱也已經出現。不過,市場操縱行為並非無跡可尋,違法違規操縱A股市場,股價及走向等必定會表現出與正常情況下不同的異常特徵。
令人欣喜的是,網際網路資訊稽查分析系統目前已上線。據悉,該系統運用雲計算、雲搜索等,提高上市公司資訊披露透明度,主動發現案件線索,提高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知名度來遏制操縱市場行為。據透露,證監會下一步將完善相關規則,加強交易所對日常的監控,針對不同類型操縱採取相應措施,並將完善行政和刑事的對接機制,對於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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