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商務部等17部門發佈《關於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 促進農村消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十四五”時期,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建立完善縣域統籌、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重點、村為基礎的農村商業體系。到2025年,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基本實現縣縣有連鎖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鄉鎮有商貿中心、村村通快遞,年均新增農村網商(店)100萬家,培育30個國家級農産品産地專業市場,經營農産品的公益性市場地市級覆蓋率從40%提高到60%。
近年來,我國縣域商業發展迅速,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總體看,縣域商業發展依然滯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是流通網路建設不健全;二是市場主體尤其是企業主體數量不足;三是消費不足;四是農村市場監管薄弱。
4月2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促進流通暢通和農民收入、農村消費雙提升等舉措。此次意見從健全農村流通網路、加強市場主體培育、豐富農村消費市場、增強農産品上行能力、完善農産品市場網路、加強農業生産資料市場建設、創新流通業態和模式、規範農村市場秩序和加強市場監管、完善政策機制等九方面提出31條具體意見。
對於此次發佈的意見,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稱“有四大亮點”:一是凸顯系統性。從完善農村流通網路入手,涉及從市場主體培育到市場建設再到市場維護管理等全流程的內容,從而使縣域商業活動成體系發展,暢通制約商業體系的薄弱環節;二是強調市場化。無論是農村市場網路還是消費市場更加突出市場化特徵,更好地發揮市場主體的能動性,提升農産品上行能力和農資市場下沉能力;三是推進數字化。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現代化要求,更加突出強調使用現代資訊技術推動市場數字化,培育農村消費新業態模式,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促使産銷高水準動態對接;四是監管法治化。堅持嚴格依法依規,規範農村市場秩序和加強市場監管,健全市場監管城鄉聯動機制,強化市場品質安全監管,促使市場監管更加法治化,保證市場競爭公平公正。
盤和林表示,意見並非單純從拉動消費入手,而是著重于打通流通環節堵點,暢通物流、資訊流,打開流通環節。對於縣域消費市場,這樣的做法才是可持續的。
“下一步,縣域需要重新規劃基礎設施,在流通領域和新基建領域先行,讓縣域經濟具備發展的底座,同時繼續城市去中心化,繼續擴充縣域人民群眾的收入水準。”盤和林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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