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經江蘇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江蘇省生態環境領域、公共文化領域、自然資源領域、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旨在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省與市縣財政關係,形成穩定的省與市縣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有力保障。
在生態環境領域,從生態環境規劃制度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執法、生態環境管理事務與能力建設、環境污染防治、其他事項五個方面劃分省與市縣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適當加強省級在跨區域環境污染防治方面的事權。
在公共文化領域,從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建設、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文化遺産保護傳承、文化藝術創作扶持、文化交流以及其他文化六個方面劃分省與市縣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省級財政根據大型體育場館開放數量、補助標準、績效情況等確定對市縣轉移支付資金。
在自然資源領域,從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産權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自然資源保護監管、自然資源領域災害防治、其他事項七個方面劃分省與市縣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將對全省有重要影響、涉及全省性、省級直接實施以及省級政府和部門為責任主體的事項確認為省級事權。
在應急救援領域,從預防與應急準備、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及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救災、其他事項四個方面劃分省與市縣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並根據江蘇省實際增加了“應急領域科技研究推廣應用”的內容。
《方案》強調,各市縣、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市縣政府要根據《方案》要求,修訂完善相關政策和管理制度,合理劃分市區、縣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避免過多增加基層政府支出壓力。省與市縣財政部門要強化投入保障,按照《方案》確定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做好預算安排,市縣財政事權原則上由市縣自有財力安排,省財政統籌安排中央轉移支付和省級財力加大對經濟薄弱地區轉移支付力度。 (蘇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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