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鵬)在今後多年,國內民用航空發動機、新支線飛機和大型客機都可以享受所有的稅收優惠新政。記者昨天獲悉,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公佈了“關於民用航空發動機、新支線飛機和大型客機稅收政策的公告”。
公告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對納稅人從事大型民用客機發動機、中大功率民用渦軸渦槳發動機研製項目而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對上述納稅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從事大型民用客機發動機、中大功率民用渦軸渦槳發動機研製項目自用的科研、生産、辦公房産及土地,免征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不僅如此,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對納稅人生産銷售新支線飛機暫減按5%徵收增值稅,並對其因生産銷售新支線飛機而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
此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對納稅人從事大型客機研製項目而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對上述納稅人及其全資子公司自用的科研、生産、辦公房産及土地,免征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記者從一家省級稅務部門負責增值稅業務的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這次國家有關部門公佈的退稅和免稅政策,無疑將極大地利好于航空製造企業的發展,使得企業能夠獲得輕裝上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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