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香港國際機場服務保障能力限制持續影響,截至發稿,國航、南航、東航、深航、春秋航空、川航等六家航空公司均已公佈香港地區航線客票免費退改的政策。
中國國際航空
適用範圍:在2019年8月12日(含)前購買的,涉及國航中國香港航線(包括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挂CA班机編號的代碼共用航班),且旅行日期為2019年8月12日至8月13日期間及8月14日CA118航班的999客票(包括里程獎勵客票)。
航班及航程變更:旅客首次提出航班變更申請,可在客票有效期免費預訂2019年8月19日(含)前中國香港、廣州、深圳、珠海、中國澳門航線進出港的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免收子艙位價差、淡旺季價差。旅客提出的再次變更申請或需變更至2019年8月19日之後的航班,須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東方航空
適用日期:出票日期為2019年08月12日(含)前,原旅行日期為2019年08月12日-2019年08月13日的客票。
適用範圍:原客票航程為東航和上航涉及香港航線的781票證開具的客票(包括東航實際承運航班和*MU代碼共用航班)。
豁免政策:免費在客票有效期內更改至2019年08月20日(含)前東航實際執飛的香港、廣州、深圳、珠海、澳門進出港的東上航實際承運航班。免費在客票有效期內至原購票渠道辦理退票。
南方航空
適用範圍:客票為南航784票證,出票日期為2019年8月12日(含)前,旅行日期為2019年8月12日(含)至2019年8月18日(含),客票航程中包含中國內地與香港之間南航航段(包括南航實際承運航段及代碼共用航段)。
操作辦法: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客票,允許對客票未使用部分,在客票有效期內免除退票費進行退票(包括原客票規則不允許退票的客票);或者免費變更一次至8月25日(含)前的南航實際承運的香港、廣州、深圳、珠海進出港航班,允許變更航程,不收取票價和稅費差額。變更至8月26日(含)後的航班,按照自願變更處理。
春秋航空
適用範圍:凡在2019年8月12日(含)之前購買,旅行日期為2019年8月12日(含)到2019年8月18日(含),已預訂春秋航空(9C)承運的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之間航班的客票。
處置方案:在客票有效期內,可免費變更一次至2019年8月25日(含)春秋航空實際承運的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珠海、揭陽進出港航班,免變更手續費;變更至8月26日(含)之後的航班,按照自願變更處理。如申請辦理退票手續,免退票手續費。
四川航空
適用範圍:2019年8月12日(含)之前出票,由川航876票證填開的所有涉及香港進出港航班的客票。適用航班日期為2019年8月12日(含)-8月18日(含)。
退改規定:允許對符合上述規定且在有效期內的未使用航段客票免費變更至8月25日(含)之前的航班或辦理自願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包括原客票規則不允許退票的客票);2019年8月12日(含)之前已提出改期、退票的客票按自願規則辦理。
深圳航空
適用日期及航班:凡在2019年8月13日之前購買的,涉及旅行日期為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18日的中國香港航線深航進出港航班(包括深航實際承運航班和*ZH代碼共用航班)。適用範圍為所持票證為479客票的旅客(包括持里程獎勵客票的旅客)。
退改規則: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內免費更改一次至2019年8月25日(含)前深航實際承運的香港、深圳、廣州、珠海、惠州、澳門進出港航班。旅客再次提出變更申請或需變更至2019年8月26日(含)之後的航班,須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旅客亦可在客票有效期內,選擇申請辦理退票,無須支付退票手續費。
(責任編輯:暢帥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