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國保監會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美聯泰)和廣東、北京、江蘇等多個分公司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産品收益,利用行銷手段進行不實宣傳,對法律、法規、政策作不實宣傳等。保監會對中美聯泰及各分公司分別罰款25萬元、5萬元、14萬元、12萬元,並對相關責任人也予以警告並罰款。
保監罰〔2017〕4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美聯泰存在未有效履行管理責任、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我會對中美聯泰2015年簽單的電話銷售保單業務進行檢查中,隨機抽查其下屬的8家分公司的電話銷售中心,均發現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且違規保單佔比較高。同時,中美聯泰總公司負責電銷業務的經營和發展,統一制定各類産品話術,建立電話銷售品質檢測體系等,檢查發現總公司在銷售業務品質管理等內控方面存在諸多問題。綜上,中美聯泰總公司對多個電話銷售中心普遍存在的欺騙投保人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時任中美聯泰副總經理李佳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該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中國保監會決定對中美聯泰予以罰款25萬元,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中國保監會決定對李佳予以警告並罰款8萬元。
保監罰〔2017〕4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美聯泰廣東分公司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2015年中美聯泰廣東分公司在開展電話銷售業務經營中,公司銷售人員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産品收益,利用行銷手段進行不實宣傳,對法律、法規、政策作不實宣傳等。時任中美聯泰廣東分公司副總經理劉仁祥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該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中國保監會決定對中美聯泰廣東分公司予以罰款5萬元,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中國保監會決定對劉仁祥予以警告並罰款1萬元。
保監罰〔2017〕4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美聯泰北京分公司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2015年中美聯泰北京分公司在開展電話銷售業務經營中,公司銷售人員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産品收益,利用行銷手段進行不實宣傳,對法律、法規、政策作不實宣傳等。時任中美聯泰北京第一電話銷售中心、第二電話銷售中心總經理孫力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中美聯泰北京分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中國保監會決定對中美聯泰北京分公司予以罰款14萬元,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中國保監會決定對孫力予以警告並罰款4萬元。
保監罰〔2017〕4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美聯泰江蘇分公司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2015年中美聯泰江蘇分公司在開展電話銷售業務經營中,公司銷售人員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産品收益,利用行銷手段進行不實宣傳,對法律、法規、政策作不實宣傳等。時任中美聯泰江蘇分公司電銷渠道負責人崔娜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中美聯泰江蘇分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中國保監會決定對中美聯泰江蘇分公司予以罰款12萬元,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中國保監會決定對崔娜予以警告並罰款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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