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農業信用體系建設是促進農産品品質安全提升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來,江蘇省積極推進農業信用體系建設,在制度建設、試點開展、資訊化治理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信用制度有效運轉,試點縣市樹立標桿,資訊共用推動社會共治。
本報記者李文博文/圖
農産品品質是涉及到每個人的事情,如何更好地保障“舌尖上安全”,江蘇在積極行動,在借助打造江蘇信用體系建設之機,打造農業信用高地,通過農資監管和農資打假等線路,提升農資産品合格率,農業綜合執法水準節節攀升,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打造規範有序、監督有效、誠信經營的農資市場環境、安全的農産品生産氛圍。
1
“紅黑聯動”,讓企業有壓力也有動力
江蘇較早確立誠信江蘇發展戰略,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起步于2003年。2007年省委、省政府召開了誠信江蘇建設工作會議,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誠信江蘇建設的意見》,對全省工作進行了頂層、系統佈局。2015年,江蘇省政府印發《江蘇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5—2020年)》,省政府辦公廳明確了各地各部門112項規劃任務分工。為了保證農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順利開展,各設區市均成立農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
在鹽城,農委健全了農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全市農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由“一把手”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處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在委政策法規處。各相關單位明確一名信用資訊歸集聯絡員,一對一對接日常信用資訊的歸集、協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年度考核任務,考核結果納入年度考核項目當中,佔有一定比重。
好的制度,才能保證機制暢通運作。省農委政策法規處處長潘長勝介紹,各地結合實際出臺了多項舉措,徐州市對農業領域相關生産經營主體實施聯合獎懲,並與市檢察院建立聯合辦案機制;蘇州、南通、鎮江等市加強農産品生産企業誠信檔案建設,推進農産品品質安全領域誠信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
連雲港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信用工作的人員進行了技術培訓,並編制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資訊公示目錄,在連雲港農業資訊網和誠信連雲港網雙公示。同時規定今後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在實施後7日內進行滾動公示,各項行政許可、處罰事項及時公示。
揚州則制定出臺了《揚州市誠信“紅黑榜”發佈制度》,“黑榜”主要發佈依據《揚州市失信企業黑名單制度(試行)》所認定的失信行為,重點曝光其中情節嚴重、社會影響大、具有較強典型性的失信行為。“紅榜”主要發佈在各行各業信用示範評比中獲得表彰的誠信單位和誠信個人,在某一區域或行業中得到公認的誠實經營、誠信做産品的典型案例。“紅黑聯動”,造就企業壓力與動力。
2
多部門聯合懲戒,“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2016年,江蘇省農委在南通市海安縣啟動全省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試點,強化分類管理和重點執法監督,探索農資誠信經營的經驗做法。
規範的連鎖經營、嚴格的農資監管和農資執法是農資誠信經營體系建設的“助推劑”。據統計,海安擁有各類農資經營網點1000余家,針對農資市場監管面廣、量大、品種繁雜等實際情況,海安推行農資市場監管資訊員制度,在全縣各區鎮聘請29名農業專業技術人員農資監管資訊員,頒發聘書並簽訂農資監管和經營責任狀,明確工作職責,及時了解掌握、跟蹤上報轄區內各類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等違法行為的資訊。
同時,加大抽檢力度,抽查覆蓋全縣,對抽檢不合格的農資産品予以通報,並組織查處追溯制假售假源頭,一查到底。強化對監督抽查結果的分析和運用,建立了農資品質預警體系,及時向社會發佈《海安縣農業委員會農資産品品質預警資訊》。
把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情況作為信用資訊的重點內容,實行信用資訊動態管理、專人記錄、及時更新,保證所採集信用資訊的真實性和及時性,提升資訊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及時公佈農資生産經營主體及産品的審批、撤銷、登出、吊銷等有關資訊。
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為核心,強化生産經營主體誠信自律,全面提升農資産品生産者誠信意識和信用水準,對誠信守法的生産經營主體實行項目優先、政策傾斜、審批優先、評先評優、先進模範等獎勵激勵措施,樹立誠實守信的先進典型,提高其社會聲譽,形成品牌效應;對失信主體及時懲戒,依法公開違法失信和守法誠信的資訊。對失信主體實行重點執法監管,從嚴懲處重大失信違法行為。和其他部門共建聯合懲戒機制,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3
資訊化管理,不同平臺間互通有無動態監控
2017年,江蘇將試點範圍擴大到昆山市等地,重點推進信用資訊歸集共用、信用監管、聯合懲戒和社會共治等方面工作。社會關注了,群眾了解了,企業才更有積極性,各地進行了資訊平臺和數據庫建設,對資訊及時公佈、動態管理,並逐步實現不同平臺間信用資訊互聯互通。
宿遷市制定了信用資訊歸集報送模板和數據錄入説明,對相關職能處室提供信用資訊的方式、時間和字段內容等進行明確,要求嚴格按照信用資訊歸集範圍,及時、準確歸集信用資訊,確保數據完整率達100%。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須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報,經法規處審核後,錄入宿遷市公共信用資訊系統平臺,確保數據歸集的時效率達100%。
宿遷市對沒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予以重點支援和優先辦理,在服務上開闢“綠色通道”;對存在失信記錄的企業和個人,根據失信程度,依照《合作備忘錄》和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失信懲戒。
泰興市農委定期梳理業務工作中的誠信熱點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失信敗德行為,有針對性開展專項整治。2016年,出動執法人員300多人次,檢查農資經營單位270余家,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部分農資經營店銷貨臺賬記錄不詳細,部分銷售的農資産品包裝標簽不規範等。執法人員均已下達了責令整改書,限期整改,情況嚴重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警告並處罰。今年來,泰興進一步組織開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用資訊“雙公示”工作,建立了信用資訊“雙公示”工作聯絡員制度,將定期收集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內容,並同步在”泰興市農産品品質安全網”上公示。
揚州更加注重結果運用,發揮信用資訊積極作用。揚州市農委會定期向揚州市工商局“市場監管資訊平臺”和市經信委“揚州市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和服務平臺”輸入本部門信用資訊,實現政府部門間資訊共用,加強“先照後證”改革後的事中事後監管、加快誠信體系建設,有效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