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根據證監會主機板發審委公告,上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能電氣”)將於2017年9月22日首發上會。根據招股書,上能電氣擬發行股票1,667萬股,保薦機構為興業證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為“高效型光伏並網逆變器擴能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營運資金”,投資總額45,038萬元。其中,補充營運資金預計使用募集資金23,000.00 萬元,上能電氣在招股書中稱,公司針對光伏逆變器業務資金缺口進行了測算,預計未來三年需補充營運資金39,794.97 萬元。
2013年至2017年1-6月,上能電氣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5,939.19萬元、21,062.66萬元、34,564.37 萬元、54,810.48 萬元、31,986.08萬元,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700.65萬元、2,116.68萬元、3,363.19萬元、3,629.41萬元、2,607.18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母公司凈利潤分別為700.58萬元、2,111.53萬元、3,198.01萬元、3,382.24萬元、2,529.89萬元。
扣非後凈利潤是否到達3000萬元被視為目前IPO審核的一道隱形紅線。值得注意的是,上能電氣2013年和2014年扣非凈利潤均低於3000萬。
報告期內,上能電氣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 9,120.0萬元、12,179.39萬元、16,521.77 萬元、28,698.38 萬元、36,389.15 萬元,期末應收賬款餘額逐年增長。應收款項餘額佔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57.22%、57.82%、47.80%、52.35%、113.76%。
公司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8,664.01萬元、11,480.96萬元、15,097.09萬元、26,321.09萬元、33,960.34萬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佔流動資産的比例分別為40.12%、32.54%、25.86%、40.59%、39.12%。
2013年至2017年1-6月,上能電氣存貨餘額分別為10,798.42萬元、18,284.55萬元、31,517.81萬元、25,592.15萬元、34,921.21萬元,存貨佔流動資産的比例分別為50.00%、51.83%、53.19%、38.79%、39.75%。
2013年至2017年1-6月,上能電氣主營業務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4.95%、34.40%、35.80%、30.52%、31.77%。上能電氣光伏逆變器毛利率分別為34.99%、34.39%、35.30%、29.57%、30.76%,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光伏逆變器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33.79%、33.75%、30.88%、33.20%、34.79%。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産品集中式光伏逆變器單位功率平均銷售價格分別為0.39元/瓦、0.35元/瓦、0.28元/瓦、0.21元/瓦、0.20元/瓦。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産品的平均銷售單價呈下降趨勢。
2013年至2017年1-6月,上能電氣負債總額分別為16,262.73萬元、310,46.63萬元、53,988.40萬元、57,655.33萬元、78,218.77萬元。公司資産負債率分別為74.47%、80.14%、84.11%、80.65%、82.87%。其中,短期借款餘額分別為 500 萬元、5,700 萬元、7,200 萬元、11,100萬元、12,900.00 萬元,具有較高的償債壓力。
上能電氣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連續4年為負。2013年至2017年1-6月,公司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834.08 萬元、-2,210.88 萬元、-2,541.48 萬元、-19.02萬元、1,201.75萬元。
招股書提醒,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雖然近年來不斷改善,但仍低於當期凈利潤,如果持續低於當期凈利潤,將影響公司盈利品質,並在一定程度上減緩公司抓住機遇、搶佔市場的擴張速度。
中國經濟網記者向上能電氣證券部發佈採訪函,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光伏逆變器業務資金缺口近4億 一半募資2億用於補充
上能電氣專注于新能源領域,主營業務為光伏逆變器産品的研發、製造與銷售,並提供儲能雙向變流器、新能源儲能一體化、電能品質改善與治理等産品和解決方案。目前主要産品包括光伏逆變器、有源濾波器及儲能雙向變流器等。
2013年至2017年1-6月,上能電氣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5,939.19萬元、21,062.66萬元、34,564.37 萬元、54,810.48 萬元、31,986.08萬元,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700.65萬元、2,116.68萬元、3,363.19萬元、3,629.41萬元、2,607.18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母公司凈利潤分別為700.58萬元、2,111.53萬元、3,198.01萬元、3,382.24萬元、2,529.89萬元。
扣非後凈利潤是否到達3000萬元被視為目前IPO審核的一道隱形紅線。值得注意的是,上能電氣2013年和2014年扣非凈利潤均低於3000萬。
上能電氣董事長吳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30%;通過雲峰投資、華峰投資間接控制公司股份的 9.5%;吳超通過朔弘投資間接控制公司股份的 13%,吳強、吳超父子共同控制公司股份 52.50%。吳強為上能電氣的控股股東,吳強、吳超父子為上能電氣的實際控制人。
吳強,1961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碩士,高級經濟師。吳強先生 1979 年參加工作,歷任無錫縣造紙廠機修車間職工,無錫市龍達實業總公司轉印分廠主管,無錫龍達集佳紡織品有限公司董事長,上能電氣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現擔任龍達紡織執行董事、總經理,龍德信執行董事、總經理,昆山百思德執行董事、總經理,揚州百思德監事,麟騰博閣董事長、總經理,華峰投資、雲峰投資的執行事務合夥人、紹興集佳執行董事、無錫龍德信執行董事,上能電氣董事長。
吳超,1987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本科。2012 年畢業于 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獲學士學位。2012 年參加工作,歷任宜信卓越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職員,上能電氣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現擔任麟騰博閣監事,龍達紡織經理,龍達製版執行董事和總經理,龍瑞信執行董事和總經理,朔弘投資執行事務合夥人,上能電氣董事。
上能電氣擬於上交所上市,發行股票1,667萬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為“高效型光伏並網逆變器擴能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營運資金”。
上能電氣在招股書中稱,補充營運資金主要用於應對公司業務發展、正常運營中的營運資金缺口。公司針對光伏逆變器業務資金缺口進行了測算,預計未來三年需補充營運資金39,794.97 萬元,其中 23,000.00 萬元擬通過本次募集資金籌措,其餘資金缺口公司以自籌資金解決。
應收賬款逐年增長 佔營業收入一半
2013年至2017年1-6月,上能電氣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 9,120.0萬元、12,179.39萬元、16,521.77 萬元、28,698.38 萬元、36,389.15 萬元,期末應收賬款餘額逐年增長。應收款項餘額佔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57.22%、57.82%、47.80%、52.35%、113.76%。
公司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8,664.01萬元、11,480.96萬元、15,097.09萬元、26,321.09萬元、33,960.34萬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佔流動資産的比例分別為40.12%、32.54%、25.86%、40.59%、39.12%。
未來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增大,公司應收賬款可能進一步增加,若應收賬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發生壞賬,將對公司的生産經營産生不利影響。如果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發展前景或者個別客戶遭遇經營困難等不利情形出現,公司不能及時收回應收款項,將對公司的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2013年至2017年1-6月,上能電氣存貨餘額分別為10,798.42萬元、18,284.55萬元、31,517.81萬元、25,592.15萬元、34,921.21萬元,存貨佔流動資産的比例分別為50.00%、51.83%、53.19%、38.79%、39.75%。
其中發出商品餘額分別為 9,286.35萬元、14,817.91萬元、23,288.91萬元、18,298.68萬元、22,568.45萬元,佔同期存貨餘額的比例分別為86.00%、81.04%、73.89%、71.50%、64.63%,為存貨的重要組成部分。
招股書提醒,如果客戶不能按期辦理驗收,可能對公司銷售收入確認和款項收回産生一定不利影響。
毛利率呈下降趨勢 産品價格下滑
2013年至2017年1-6月,上能電氣主營業務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4.95%、34.40%、35.80%、30.52%、31.77%。
上能電氣光伏逆變器毛利率分別為34.99%、34.39%、35.30%、29.57%、30.76%,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光伏逆變器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33.79%、33.75%、30.88%、33.20%、34.79%。
招股書提醒,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進一步擴大、行業競爭的加劇、目標市場政府補助政策變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時推出更具競爭力的産品,公司可能面臨毛利率波動甚至下降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産品集中式光伏逆變器單位功率平均銷售價格分別為0.39元/瓦、0.35元/瓦、0.28元/瓦、0.21元/瓦、0.20元/瓦。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産品的平均銷售單價呈下降趨勢。
招股書提醒,隨著光伏産品技術的進步和市場競爭的加劇,報告期內公司産品的平均銷售單價呈下降趨勢,如果公司不能通過技術進步、規範管理、增強原材料採購議價能力等方式降低産品成本,或不能根據市場的需要研發出具有一定技術含量並且毛利較高的新型産品,或不能根據市場的變化適時調整公司的産品結構,則公司産品平均銷售單價的下降將會給公司的盈利能力帶來不利影響。
同時,如果公司為擴大市場份額而採取降低銷售價格的行銷措施,可能會降低公司的毛利水準,進而影響公司的利潤水準。
負債規模逐年攀升
2013年至2017年1-6月,上能電氣負債總額分別為16,262.73萬元、310,46.63萬元、53,988.40萬元、57,655.33萬元、78,218.77萬元。公司資産負債率分別為74.47%、80.14%、84.11%、80.65%、82.87%。
其中,短期借款餘額分別為 500 萬元、5,700 萬元、7,200 萬元、11,100萬元、12,900.00 萬元,具有較高的償債壓力。短期借款佔負債總額的3.07%、18.36%、13.34%、19.25%、16.49%。
公司表示,公司2015年末短期借款較2014年末增加了1,500.00萬元,2016年末短期借款較2015年末增加3,900萬元,主要原因係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及自建辦公樓、廠房,均對資金需求較大。2017年6月末短期借款較2016年末增加1,800.00萬元。
報告期內,上能電氣應付賬款金額分別為10,484.73萬元、14,051.83萬元、23,952.52萬元、13,742.82萬元、32,304.38萬元,佔負債總額的64.47%、45.26%、44.37%、23.84%、41.30%。
上能電氣應付票據金額分別為0萬元、1,424.31萬元、5,128.22萬元、 8,793.96萬元、8,157.55萬元,佔負債總額的0%、4.59%、9.50%、15.25%、10.43%。
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連續4年為負
2013年至2017年1-6月,上能電氣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834.08 萬元、-2,210.88 萬元、-2,541.48 萬元、-19.02萬元、1,201.75萬元,持續為負數。
招股書提醒,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雖然近年來不斷改善,但仍低於當期凈利潤,如果持續低於當期凈利潤,將影響公司盈利品質,並在一定程度上減緩公司抓住機遇、搶佔市場的擴張速度。
根據招股書,同期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遠小于凈利潤主要有5個原因:
1、報告期內,公司回款速度較慢
光伏行業是新能源産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國家的政策支援。公司的逆變器産品主要應用於大型光伏電站整合系統中,需要電站整體並網驗收通過才能確認收入,回款週期較長。並網後光伏電站業主方在政府補貼未能及時到位的情況下,通常面對較大的資金壓力,付款速度通常較慢;同時,公司的業務具有一定的季節性,發貨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相關合同的回款滯後,從而影響了公司經營性現金流。2015 年應收賬款餘額較 2014 年增加 4,342.37 萬元,2016 年應收賬款餘額較 2015 年增加 12,176.62 萬元。
2、報告期內,公司業務規模不斷擴大,需要墊付的流動資金增多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成立,當年度生産規模較小,2013 年開始大量接單生産,並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在公司經營活動中,需要前期墊付投標保證金、履約保函保證金、原材料採購款等款項。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需要先期墊付的流動資金越來越多,從而影響了公司經營性現金流。
3、報告期內,發出商品佔用了大量流動資金
由於公司産品採用客戶電站整體並網驗收並取得驗收單作為銷售收入確認時點,大量的已發出商品仍以存貨的形式列報,從而影響了公司經營性現金流。2015 年發出商品較上年增加 8,471.00 萬元。2016 年發出商品餘額仍有18,298.68 萬元。
4、人工費用和稅費逐年上升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員工人數及人工成本均處於上升趨勢,因此,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顯著增加,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分別為 1,092.56 萬元、2,091.75 萬元、3,975.47 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業務規模不斷擴大,相應的稅費支出隨之增加,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分別為 1,275.66 萬元、1,551.76 萬元、4,080.46 萬元。
5、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支出增多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分別為4,930.11 萬元、6,363.99 萬元、7,381.52 萬元。報告期內,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研發費用、運輸裝卸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與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支出明顯增加。報告期內,公司正處於初創後快速發展的階段,隨著業務規模的擴大,公司需要大量的營運資金支援公司的快速發展。
報告期內,上能電氣貨幣資金餘額分別為991.28萬元、3,163.91萬元、6,522.07萬元、8,784.38萬元、7,400.94萬元。
兩起官司討要貨款
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上能電氣報告期內曾與國電光伏有限公司和國電太陽能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有過買賣合同糾紛。
(一)2013年6月,無錫上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現名稱已變更為上能電氣有限公司)與國電公司簽訂了《逆變器採購合同》,約定由其公司為國電公司提供逆變器,合同總金額為5625000元。現其公司已按約履行供貨、安裝調試等義務,但國電公司未能按約付款。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國電公司支付貨款5625000元,並承擔本案訴訟費。
(二)原告上能訴稱:2013年9月,無錫上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現名稱已變更為本案原告)與太陽能公司簽訂了三份逆變器採購合同,約定由其公司向太陽能公司提供逆變器,三份合同總金額為41055000元。現其公司已按約履行了供貨及安裝調試義務,但太陽能公司至今僅付款1200萬元,尚結欠29055000元未支付。後其公司發現,光伏公司係太陽能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實際經營人,光伏公司與太陽能公司存在人員及管理上的混同,光伏公司利用太陽能公司的名義對外購買貨物再轉交光伏公司進行銷售,且光伏公司至今尚欠太陽能公司9200多萬元,故光伏公司的行為已實際造成了太陽能公司資産的轉移,損害了太陽能公司對債務的清償能力,故光伏公司應在財産受益範圍內對太陽能公司的對外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1、太陽能公司立即支付貨款29055000元;2、光伏公司對上述太陽能公司所負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本案訴訟費由太陽能公司、光伏公司承擔。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