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舉辦的有關經濟論壇上,經濟學家李稻葵指出,經過將近40年的改革開放,現在産權保護的形勢有一點兒變化。但是,有一個群體他們的産權事實上沒有得到認真地保護,而且直接影響到了宏觀經濟的運作。涉及的人群多達1億人口,20多萬億元的資産,股民散戶,散戶的産權沒有得到保護。
哈特理論貢獻的出發點就是産權的本質是剩餘的控制權。根據這個看法,其實股民的産權是最弱的。當每一個股民買股票的時候,事實上簽了合同,儘管他本人並沒有看這個合同。當企業內部人沒有按照這個合同履職的時候,履行合同的時候,小股民唯一的辦法就是走人,沒辦法去實施自己剩餘的控制權。
這個直接影響到宏觀經濟的運作,為什麼這麼講?以去年為例,通過股市直接融資獲得的社會融資總量是非常低的,去年254家IPO,只是融了1800億元,二次融資,再融資,1.3萬億元,攏在一起,1.5萬億元,僅僅佔到社會融資總額5%左右,整個固定資産投資5%,非常低。杠桿率不斷上升,很多企業發展必須要向銀行借錢。
股市上融資融不到了,你要再融資,股民是深惡痛絕的,因為沒有信心。怎麼辦?發達經濟體這方面有很多探索,怎麼保護股民的産權,辦法很多。我總結三個主要的機制值得我們一個一個探索。
第一個機制就是德國模式,德國模式靠什麼呢?靠家族企業,靠大股東長期持有股票,比如寶馬公司,寶馬公司況特家族長期持有,小股民放心,你是長期的股票持有者,你幹什麼,我跟著你跑。這方面中國可以借鑒,可以思考,目前股市上內部控制人控制的股票量是非常低的。比如去年王石他的團隊控制的股票百分之十幾,非常之低,而且之前更低。如果恒大上市,個人70%的股票,他承諾我不退出,這樣小股民就放心了。如果恒大要轉過去造汽車的話,造電動車的話,小股民也放心,你首先拿自己的錢往裏砸,我跟你走。這是第一個機制,探討家族式的個人法人長期持有股票。
第二個機制就是美國的機制,在市場上形成法律約束,小股民可以告。我過去幾年不斷提這個建議,我們的司法系統根本沒有這個能力,我的建議是在上海或者深圳專門成立一個高級法院,專門處理證券方面的違法機制。這一點美國的紐約聯邦法院是專門幹這個的,非常有效。
第三個機制非常重要,去年初見端倪的,被打斷了,在市場上要形成一個並購的基金。要專門找那些不靠譜的,內部人持股很低的股票拿出來,再重新上市。這個機制去年做了一半,很可惜,可能資金來源不對,但是從長遠發展方向上講,中國股市離不開這個機制。不能講用別人的錢搞並購是錯了,搞並購的基金永遠是別人的錢,黑石、KKL就是這麼起家的,如果沒有黑石、KKL,很多美國大公司是上不去的。證監會在這方面應該採取更加寬容的態度,探討中國並購基金,這樣才能讓産權一步一步做實,從而改進宏觀經濟的運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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