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發出通知要求——創新方式維護進城農民土地權益
- 發佈時間:2016-05-09 08:46: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城鎮化建設土地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籌各業各類用地,創新土地管理方式,維護進城農民土地權益,積極做好新型城鎮化建設用地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統籌各業各類用地,保障新型城鎮化用地需求。一要抓緊完成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合理調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適當調整建設用地規模,統籌安排生産、生活和生態用地,優化區域、城鄉用地結構和佈局,保障新型城鎮化必要用地。加快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市開發邊界。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底盤”,推進市縣“多規合一”。二要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向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傾斜,向發展潛力大、吸納人口多的縣城和重點鎮傾斜。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堅持以人定地、地隨人走原則,會同有關部門,依據上一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和新增用地標準,合理確定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保障農村轉移進城落戶人員的用地需求,促進土地城鎮化與人口城鎮化相協調。三要完善住房用地供應政策。綜合考慮房地産去庫存和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有保有壓、優化結構,因城施策、分類調控,合理安排房地産用地供應。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戶區改造用地應保盡保,房地産庫存壓力過大的城鎮要減少或停止商品住房供地,農民工市民化進程較快、房地産去庫存成效突出的城鎮,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應面積。允許尚未開工房地産項目用地按照有關規定改變用途,用於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鼓勵以各類住房配建、現有非住宅用地改變用途等方式,支援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通知要求,維護進城農民土地權益,提升服務保障能力。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加快推進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工作,完善宅基地用益物權的權能及實現形式,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變。提升國土資源服務能力和水準,精簡審批事項,減少審批環節,完善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能,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