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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女工生命已逝去 民警否認還有意義嗎?

  • 發佈時間:2014-12-30 15:3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聞背景:

  河南週口女工周秀雲去太原討薪,結果死在了太原龍城派出所。被當地個別警察打、被其踩在腳下、甚至被扔在派出所裏奄奄一息也無人搭理,如果不是那張照片,恐怕很難將如此殺機四伏的場面與一個以維護社會治安為己任的機構聯繫在一起。

  

  【追問一】照片拍攝角度有問題?

  龍城派出所的民警稱,網上説的“踩討薪女工頭髮”是有人在誤導網民。他大概是瞅準了事件曝光之初只有照片,沒有視頻的漏洞。拍攝角度的不同確實會産生截然不同的效果,你説“踩討薪女工頭髮”是拍攝角度的錯位也是有人信的。可是視頻是一連串畫面的組合,它能起相互印證的作用,想要騙人就沒那麼容易了。警察不但踩了,還換著腳踩了。誰都有看走眼的時候,但把屎盆子一股腦地扣到無辜者的身上,已經不能用角度問題來解釋了。

  這不是拍攝角度的問題,這是內心出了問題。他們對自己人像春天般“溫暖”,但對民工如狼似虎。他們有秋風掃落葉的無情,另一方面,卻對自己人百般呵護,甚至不惜賠上派出所的形象。對於他們來説,像周秀雲這樣的人是沒有尊嚴的,甚至連活著的權利都沒有。一條鮮活的生命在他們眼皮子底下死去,他們無動於衷,一個犯了罪的警察卻得到了他們的庇護。某種程度上説,他們比踩頭髮、打人的人更可惡,更讓社會揪心。一個隊伍總有一些害群之馬,他們並不讓人特別擔心,因為害群之馬只能逞一時之威,但一個地方如果有善惡不分的隊伍,禍害的就可能是轄區內的所有百姓,因為沒有人能跟這樣的一群人講法律。

  有一樣東西讓人不寒而慄,當權力抱團取暖結成利益的同盟,而權利四處碰壁走投無路時,如之奈何?要是沒了那段偶然留下的視頻,又該怎麼辦?【詳細

   【追問二】用冷漠的目光,能看到真相?

  用冷漠的目光,懷著敷衍的態度,肯定看不到討薪民工的痛苦與無助,更看不到“民警踩頭髮”的霸道與囂張。當然,筆者也願意相信,上級機關不立案只是為了更好的還原真相、厘清責任,並非是在拖延、縱容,在漠視不幸逝去的生命。但對於“討薪喪命”的家庭而言,正義遲到一分鐘,仇恨就會增一分,其對社會的信任就會減一分。因此,儘快對討薪女工非正常死亡事件立案調查,儘快嚴懲暴戾民警,刻不容緩。

  農民工討薪本身就是一個失衡的天平。一邊是靠身體吃飯的弱勢打工者,另一邊卻是掌握大量社會資源、生産資料的強勢僱主。倘若,執法機關採用冷漠的態度(甚至“拉偏架”),那麼,前不久某官員“死了人好討薪”的雷語,真可能會一語成讖。【詳細

  【追問三】踩發事件豈止“處置不當”?

  法國思想家帕斯卡爾説過,人是一根會思考的蘆葦。就生命的脆弱程度而言,人確實是一根蘆葦,甚至還比不上。誰會想到,去工地討回被拖欠的工錢,還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從另一個維度上説,人更是一根有尊嚴的蘆葦。不要説大活人,就算是死者,也有基本尊嚴,不能被淩辱。龍城派出所的民警,不但將討薪農民工打倒在地,更將其頭髮踩腳下,顯示出對生命缺乏起碼的尊重。

  據太原市公安局通報稱,“民警處置過程中與阻攔的周某有肢體衝突,涉嫌違反公安機關接處警相關規定,處置不當,發生周某非正常死亡事件”。將如此惡劣的事件定性為“處置不當”是否恰如其分?罵人是“處置不當”,打死人也能算作“處置不當”嗎?如果只是定性為“處置不當”,來一個“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能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嗎?真要“決不姑息”,就先端正態度,不要讓公眾得到護犢的解讀。

  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民警的所作所為,顯得格外刺眼,當地應該深入查一查,而不是輕描淡寫走過場。【詳細

  微言大義:

  @陳果_George: 根據我多年上網經驗,這事兒的反轉可能性99%……

  @牛牛很忙虎虎虎:臨時工還有30s抵達頂包現場。

  @老橡樹_:法制必先肅執法者。

  @開懷2268: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中國經濟網編後語:

  一位作家曾説,“道德下降的第一個跡象,就是不關心事實”。如今,“讓資訊再飛一會兒”正逐漸被更多人認同和牢記。但在“有圖未必有真相”的語境下,試圖利用資訊漏洞,攪亂真相,把屎盆子一股腦地扣到無辜者身上,就顯得過分了——這是權力對手中公信的又一次自我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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