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大修”滬港通試點規則
- 發佈時間:2014-08-15 02:37:05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晨報訊(記者 汪世軍)上海證券交易所于8月7日印發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草案)》目前已下達各證券公司。與4月29日發佈的《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實施細則》相比,最新試點辦法主要針對三大方面進行了修訂,僅大修之處就不少於50處。
“新的細則主要在三個方面進行了修訂”,上海某券商的一位專業人士向北京晨報記者介紹,“一是對相關規則內容進行了細化和完善,比如客戶參與要求、委託交易限制、免費一檔行情、額度更新頻率等;二是為規則的進一步完善和修訂預留了空間,隨著滬港通業務推進,相關要求會根據市場需求進一步調整;三是對可能的風險做了前瞻考慮,增加了監管要求。”另外,由於部分細節尚未明確和統一,新的細則也預留了一定的協調空間。
例如,對於“調整滬股通及港股通的股票範圍”需監管機構審批的條款被刪除,顯示市場機制得到更多尊重。再如,從交易規則來看,原為“禁止”或“不得”的條款,現已修改為“另有規定的除外”、“暫不參與”,為未來滬港通不斷拓展、完善預留了空間。
儘管有諸多條款放開,若干重要底線卻被交易所堅守。例如,“裸賣空”仍遭到嚴格禁止;增加了“禁止回轉交易”條款。
在稅費方面,滬股通“應當按照內地有關規定繳納印花稅”、港股通“應當按照香港地區相關規定繳納印花稅”等兩條款被刪除,意味著該部分內容目前仍懸而未決,有待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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