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3日訊(記者 郭偉瑩) 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即將拉開帷幕。中國網財經記者今日獲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今年帶來多份提案。其中,一份提案關於加大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力度和提高透明度。
基於數據測算,鄭秉文表示,2021年中央層面劃轉股權分紅總額應為200億元左右。而200億元只相當於一年全國城鎮職工發放養老金總額的0.3%,或説只夠全國發放一天半的養老金。鄭秉文提出以下建議:第一,建議儘快探索優化國有股權合理分紅機制;第二,建議研究進一步劃轉的可行性;第三,建議提高國資劃轉的透明度;第四,建議非上市與上市股權置換;第五,建議儘快出臺國有資本運作管理辦法。
200億元只夠全國發放一天半的養老金
鄭秉文表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彌補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和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是國企發展成果全民共用的充分體現,也是優化股權結構和推動國企深化改革的重要手段。經過多年的努力,2021年1月宣佈中央層面劃轉國有資本充實全國社保工作全面完成,劃轉比例統一為國有股權的10%,共劃轉93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
中央層面國有資本劃轉完成至今正好一年多,2021年分紅應該業已完成。根據公開發佈的《關於2021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説明》,大體測算,2021年中央層面劃轉的國有資本分紅大約200億元左右:根據該《説明》,2020年預算編制範圍的中央企業實現利潤總額21175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8643億元,而2021年中國國有資本經營利潤收入1282億元。據此可大致推算出,用於補充社保基金的劃轉10%國有股權獲得的分紅大致應為142億元即(1282億元/90%)×10%。此外,劃轉的股權分紅還應包括部分中央金融企業,根據這些上市中央金融企業的公開數據,其股權分紅約幾十億元,故2021年中央層面劃轉股權分紅總額應為200億元左右。
200億元只相當於一年全國城鎮職工發放養老金總額的0.3%(例如,2020年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51301億元),或説只夠全國發放一天半的養老金,實屬杯水車薪。據《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9-2050》(2019年4月出版),從2035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枯竭開始到2050年,各年當期收支缺口簡單加總後高達86.8萬億元。在現有政策不變條件下,劃轉的國資從2035年出現缺口時就變現直至2050年全部變現,如果用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2017年至2020年受託的各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平均投資收益率6.94%作為貼現率的話,需14.7萬億元的基金儲備,而目前全國社保基金只有2.5萬億元,加上劃轉的1.68萬億國有股權,規模也僅超4萬億(此外還受託投資管理地方基本養老保險基金1萬多億元)。即使劃轉國資首先以彌補轉軌時期由於實施企業職工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基金缺口為基本目標和特殊用途,其劃轉規模與其未來實際需要相比也存在很大差距。
建議加大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力度
基於上述分析,為充實和擴大全國社保基金儲備規模,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建議儘快探索優化國有股權合理分紅機制。《國務院關於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49號)(下簡稱“國發49號文”)指出:“探索建立對劃轉國有股權的合理分紅機制”。國有全資企業稅後利潤收取比例按五類執行,從第一類企業收取比例25%,到第四類依次收取比例為20%、15%和10%,第五類為政策性企業免收。目前五類企業平均收取比例約為15%左右。對充實全國社保而言,200億元的分紅僅佔1.68萬億元股權的1.2%。為提高分紅收益,建議綜合施策,儘快優化國有股權合理分紅機制,例如,將劃轉國有股權轉變為年分紅收益率4%-8%的優先股;再如,在“雙碳目標”指引下適當提高資源型和高排放的企業收取比例,等等。
第二,建議研究進一步劃轉的可行性。在中央層面完成1.68萬億劃轉之前,業界和媒體對此抱以熱烈期待、極大關注和積極評價,有些部門和專家曾預測劃轉10%可為全國社保基金帶來5萬億元增量,有些專家預測是10萬億,甚至還有媒體説18萬億元。但近一年來,面對1.68萬億元的劃轉結果,業界和媒體皆袖手緘默。“國發49號文”明確規定:“若需進一步劃轉,再作研究”。考慮到目前劃轉規模和分紅太少的情況,建議研究加快劃轉速度、提升劃轉比例、減少豁免劃轉範圍的可行性。
第三,建議提高國資劃轉的透明度。從當年實施IPO部分股權或增發部分股權“減持”或“轉持”10%,到現在股權劃轉10%,已有十幾年,業內沒有人會想到只有200億的結果。據報道,截至2020年底,國有企業資産總額為269萬億元,國有資本權益76萬億元。充實全國社保既是國資管理,又涉及民生工程,應提高透明度,讓1.68萬億國資劃轉的範圍成為透明賬、明白賬。
第四,建議非上市與上市股權置換。除若干戶上市的中央金融企業以外,其餘劃轉的國有資本幾乎均為非上市的集團股,全國社保在投資運營時,面臨流動性很低、缺乏市場化定價以及中小股東權益保障不力等問題。絕大多數集團雖未整體上市,但旗下不乏上市的子公司。建議今後通過資本運作將集團層面的股權下沉到上市公司,逐漸將非上市公司股權的賬面資産置換為上市公司股權。
第五,建議儘快出臺國有資本運作管理辦法。在中央層面,股權劃轉已完成,股權分紅已開始,對如何加強管理和提高回報率,“國發49號文”要求中央和地方層面的承接主體接受考核和監督,這就需要承接主體形成股權管理、資産管理和資本運營三個環節的完整鏈條,當好“養命錢”的“紅色管家”。2019年改制轉企的浙江省財務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做法和經驗值得關注。為完善管理方式和提高管理效率,建議儘快落實“國發49號文”提出的制訂國有資本運作管理辦法。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