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24日訊(記者 燕山 曾薔)樂山市商業銀行于近日發佈2020年年度報告顯示,2020年,該行凈利潤延續了近年來下滑的態勢,中間收入虧損進一步擴大。
經營業績亮起紅燈的同時,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樂山市商業銀行截至2020年末向第一大股東“老賴”孫公司發放貸款餘額2000萬元。該行自2019年以來風控漏洞頻現,其總行及旗下6家下屬分支機構共收到銀保監系統開出的10張罰單,合計被罰370萬元;同時,該行13名相關責任員工受到相應處罰,其中包括該行上任董事長蔡昌慶、現任副行長李嵐。
近年來業績整體疲軟
公開資料顯示,樂山市商業銀行成立於1985年,截至目前,註冊資本23.92億元,員工1300多人,已設立異地分行共10家,控股3家“民富”村鎮銀行,營業網點共計108個(含村鎮銀行),覆蓋樂山、眉山、成都、自貢、資陽、南充、瀘州、宜賓、甘孜、綿陽、內江等60多個縣(市、區),業務有效輻射全川。
通過翻閱樂山市商業銀行歷年年報發現,該行近年來業績整體表現疲軟,自2015年凈利潤增速由正轉負,在2015年至2019年的5年間僅2017年凈利潤增速實現正增長,其餘四年凈利潤均下滑。數據顯示,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該行的凈利潤分別為8.40億元、6.85億元、5.69億元、6.56億元、5.33億元、5.29億元,增速分別對應為21.21%、-18.45%、-16.93%、15.29%、-18.75%、-0.75%。
根據2020年年報,樂山市商業銀行在2020年延續了近年來凈利潤下滑的態勢,在營業收入增長13.36%的情況下,凈利潤下滑11.34%,出現增收不增利的情況。與此同時,該行中間收入虧損進一步擴大。
具體來看,截至2020年末,樂山市商業銀行資産總額1250.86億元,同比增長13.54%。2020年,該行營業收入、凈利潤分別為25.43億元、4.69億元,增速分別對應為7.39%、-11.34%。根據利潤表,這主要由於資産減值損失同比增長26.27%至9.33億元所致。此外,該行非利息收入由盈轉虧,其中手續費及佣金凈收入虧損進一步擴大。數據顯示,2020年,該行非利息收入為-0.02億元,同比下滑106.25%,其中手續費及佣金凈收入為-0.45億元,同比下滑104.55%。
就近年來業績整體疲軟的情況,樂山市商業銀行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2015-2020年,該行稅前撥備前利潤分別為13.36億、10.79億、12.03億、12.31億、14.52億和15.49億,總體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業務經營的基本面穩中向好。但在近年宏觀經濟下行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影響的背景下,該行主動順應國家和監管導向,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減息讓利,以致利差收窄。同時積極應對經濟下行帶來的風險,持續加大了資産減值準備的計提力度。2015-2020年,分別計提資産減值準備4.27億、3.22億、3.69億、5.44億、7.39億和9.33億,從2016年起每年均有較大幅度增加,以致凈利潤出現下滑,但是對抵禦風險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頻接罰單內控短板凸顯
經營業績亮起紅燈的同時,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樂山市商業銀行截至2020年末向第一大股東“老賴”孫公司發放貸款餘額2000萬元;該行自2019年以來風控漏洞頻現,其總行及旗下6家下屬分支機構共收到銀保監系統開出的10張罰單,合計被罰370萬元,同時該行13名相關責任員工受到相應處罰,其中包括該行上任董事長蔡昌慶、現任副行長李嵐。
年報關聯交易情況一欄顯示,截至2020年末,樂山城市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在樂山市商業銀行的貸款餘額為2000萬元。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于2021年5月24日顯示,樂山城市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在2019年6月19日、2019年11月7日4次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即俗稱“老賴”;在2021年1月8日至4月22日期間4次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約7721.71萬元。
根據天眼查,樂山城市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為樂山城市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樂山城市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樂山國有資産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年報顯示,樂山國有資産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為樂山市商業銀行第一大股東,持有該行股份約7.09億股,持股比例為18.92%。也就是説,截至2020年末,樂山市商業銀行為其第一大股東旗下“老賴”孫公司輸血2000萬元。
對此,樂山市商業銀行在採訪回復中表示,該行于2016年11月-2017年5月陸續向樂山城市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發放項目貸款2000萬元,由國有背景企業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貸款到期日為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5月3日。該筆貸款發放後該行定期開展貸後檢查工作,2019年借款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後,該行高度關注,對該筆貸款重點監控並加大貸後檢查頻率。鋻於該筆貸款第二還款來源相對較為充足,該行將該筆貸款調整為關注類管理,並與保證人制定了到期償還的方案。2021年4月26日,該筆貸款已全部結清。
罰單方面,中國網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自2019年以來,樂山市商業銀行及旗下6家下屬分支機構共收到銀保監系統開出的10張罰單,合計被罰370萬元。同時,該行13名相關責任員工受到相應處罰,其中該行上任董事長蔡昌慶被罰2次,現任副行長李嵐被罰1次。
從時間劃分來看,在2019年,樂山市商業銀行及其旗下夾江支行、自貢分行被銀保監系統開出4張罰單,合計罰款140萬元。具體為,樂山市商業銀行因違規發放不符合條件的項目貸款被罰款40萬元;樂山市商業銀行因業務運營中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50萬元;樂山市商業銀行夾江支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被罰款20萬元;樂山市商業銀行自貢分行因貸款管理不到位導致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産領域、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30萬元。同時,樂山市商業銀行6名相關責任員工受到相應處罰,其中該行上任董事長蔡昌慶因對該行業務運營中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領導責任被警告並罰款6萬元;現任副行長李嵐因對該行違規發放不符合條件的項目貸款負直接責任被警告並罰款6萬元。
在2020年,樂山市商業銀行及其旗下眉山分行、彭山支行、資陽分行、市中區支行被銀保監系統開出6張罰單,合計罰款230萬元。具體為,樂山市商業銀行因違規要求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擔保被罰款40萬元;樂山市商業銀行因非真實轉讓信貸資産,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30萬元;樂山市商業銀行資陽分行因未真實分類反映不良貸款,以貸還貸、以貸收息掩蓋不良貸款並導致風險擴大,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40萬元;樂山市商業銀行眉山分行因非真實轉移信貸資産,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30萬元;樂山市商業銀行彭山支行因向企業收取質價不符的費用被罰款40萬元;樂山市商業銀行市中區支行因貸款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50萬元。同時,樂山市商業銀行7名相關責任員工受到相應處罰,其中該行上任董事長蔡昌慶因對該行違規要求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擔保負領導責任被警告並罰款7萬元。
針對以上情況,樂山市商業銀行表示:“綜合來看,我行被處罰事項、受處罰的金額,處於省內城商行的中等水準,被處罰的事項也屬於行業共性問題,主要體現了當前的監管重點和導向。今年我行持續加強合規建設和內控管理,雖然罰單涉及的事項絕大多數發生在2018年及以前,但也充分反映了我行經營管理中仍有一些薄弱環節需要加強。”
樂山市商業銀行進一步指出,該行將從思想認識到位、紮實整改落實到位、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紮實開展問題整改。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