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日前發佈《關於支援新一輪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提升行動的通知》。
通知提出,自2026年起,用3年左右時間集中力量支援30個左右城市(群)實施新一輪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提升行動,聚焦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6軸7廊8通道”範圍,以鐵路為骨幹,以公路為基礎,充分發揮水運、民航比較優勢,加快建設綜合交通樞紐集群、樞紐城市及樞紐港站“三位一體”的國家綜合交通樞紐系統,通過多式聯運功能、跨方式轉換效率、組織模式創新效力、綜合運輸網路整體效益四方面的進一步提升,增強重要戰略物資和重點工業品的運輸能力,加快形成內外聯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網路。
通知明確,支援城市應為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以及國家級現代綜合交通樞紐體系五年規劃中明確的“國際性、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優先支援滿足以下條件的樞紐城市(群):符合國家重大區域戰略要求和重大生産力佈局需要;糧食、能源、礦産資源、先進製造等重點貨類産業鏈貿易鏈運輸鏈協同經濟性強;多式聯運功能突出。
根據通知,對納入年度支援範圍的城市(群),財政部根據交通運輸部建議,結合財力情況,採取“獎補結合”方式,專門安排一定規模的交通運輸領域重點項目資金(下稱“獎補資金”)予以支援,並加強對中央財政補助地方的公路建設等其他相關項目資金、中央企業資金的統籌協調。
其中,獎補資金按照交通運輸部核定投資額的一定比例安排,東部地區、中部地區、西部地區獎補比例分別為40%、50%、60%,實施第一年按每個省內城市(群)5億元的上限標准予以補助(跨省聯合城市群補助總額按7億元上限控制),用於啟動相關工作。後續年度根據績效評價結果予以獎勵。總體獎補資金按照每個城市、省內聯合申報城市群原則上不超過15億元、每個跨省聯合申報城市群原則上不超過20億元控制。
通知要求,有關城市(群)按照有關規定和修改完善後的實施方案,將獎補資金用於支援基礎設施及裝備“硬聯通”,引導規則標準及服務“軟聯通”,引導建立健全一體化運營機制,針對性補齊重點貨類運輸薄弱環節等,不得用於徵地拆遷、房地産開發、樓堂館所建設,以及與此次提升行動不相關的各類支出。鼓勵城市(群)加強各方面資金統籌,創新投入機制,靈活採取資本金注入、股權投資基金、績效獎勵、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撬動社會資本投入。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