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油、調味品、酒類等液態食品如何合規上路?液態食品運輸容器要滿足哪些條件?2月9日,圍繞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管理,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相關部門發佈了多個制度文件。
記者從當日舉行的專題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此次發佈的《實行道路散裝運輸許可制度的重點液態食品目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準運管理辦法》《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聯單管理工作規範》等制度文件,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要求,著力補齊液態食品散裝運輸管理制度的短板,不斷提升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水準。
食品運輸,貫穿産銷,連接餐桌,是安全鏈條上的“流動關口”,也是風險防控中的“關鍵里程”。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表示,在保障液態食品散裝運輸食品安全方面,已基本構建了“目錄管理—準入嚴控—過程嚴管—全程追溯—標準支撐”的制度體系,為系統性提升液態食品散裝運輸食品安全的治理能力和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效能,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著力解決準運“能運什麼”“用什麼運”,市場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以聯合公告形式發佈的《實行道路散裝運輸許可制度的重點液態食品目錄》明確將5大類14小類液態食品納入準運許可管理範圍,包括植物油、調味品、酒類等,同時明確規定運輸容器為專用貨物運輸罐式容器。值得注意的是,使用罐車運輸重點液態食品目錄範圍內食品品種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在2026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許可。
圍繞“一個辦法管許可”,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準運管理辦法》從硬體到軟體、從容器到人員,對許可條件進行合理細化,築牢運輸環節食品安全的前置“防火牆”。比如,在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建立運輸過程式控制制、人員培訓考核、運輸容器清潔維護、文件記錄等核心管理制度。此外,辦法還回應了經營主體關心的許可範圍、許可程式和各方責任等核心問題。
市場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發佈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聯單管理工作規範》規範了“用什麼記”“誰來記”“記什麼”“怎麼用”等問題,實施運輸全過程追溯管理。
“建立實施統一的聯單規範,就是要通過明確各方記錄責任、細化記錄內容、規範記錄管理,著力構建起‘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重點液態食品運輸全過程追溯機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産經營司司長司光説。
從此前國家標準委批准發佈的《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衛生要求》《液態食品散裝運輸技術規範》2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到9日發佈的系列制度文件,市場監管總局與有關部門築牢從“出廠”到“入口”的每一道安全防線,致力於實現監管無盲區,風險零遺漏。
“下一步,我們將組織開展系列制度文件和標準的政策解讀和宣貫培訓,指導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與有關部門加強協同監管,有序推進準運許可制度落地落實,有效防範液態食品可能存在的污染風險。”孫會川説。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