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日舉行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專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鼓勵支援民間資本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要求進一步明確,對具備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從擴大準入、打通堵點、強化保障3方面提出13條政策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産投資司副司長關鵬介紹,《若干措施》充分釋放促進民間投資發展信號。聚焦重點領域明確政策範圍且突出具有一定收益,並要求在項目的前期工作階段就要研究論證引入民間資本事宜,為民間資本提供更多參與機會。同時,強調結合實際,在每一個重大項目引入民間資本時,結合項目實際、民營企業參與意願、有關政策要求等確定具體項目持股比例,對具備條件的項目支援提高持股比例。
為進一步加大對民間投資的投融資政策支援,《若干措施》強化投資、財政、金融政策協同,統籌用好各類資金渠道和金融服務。其中提到,積極支援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
基礎設施REITs是通過公開市場有效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産的重要方式。截至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累計向證監會推薦105個項目,83個項目已發行上市,發售基金總額共2070億元,預計可帶動新項目總投資超1萬億元。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與證監會協同配合,在嚴防風險、嚴把品質的基礎上,通過積極推動市場擴圍擴容、加強專項協調服務、提高工作質效等,支援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上市,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促進形成投融資良性迴圈。”關鵬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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