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證金融”)、中國信達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達”)、中國東方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東方”)、中國長城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長城資産”)四家金融機構發佈關於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更的公告,在股權劃轉完成後,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匯金”)將控股這四家金融機構。
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此次四家金融機構的股權劃轉至中央匯金,旨在通過集中股權強化國有資本控制力,提升協調效率,避免資源分散和重復操作,確保政策執行的一致性。同時,股權劃轉優化了國有金融資本佈局,提升了國有金融體系的整體競爭力,為未來金融改革和市場化運作奠定了基礎,從而為金融體系的長期穩定發展提供有力支援。
中證金融66.7%股權
劃轉至中央匯金
中證金融公告稱,公司近日接到通知,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部署,公司股東擬將所持公司66.7%股權劃轉至中央匯金。
據悉,中證金融成立於2011年10月28日,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類金融機構,是中國境內從事轉融通業務的金融機構,旨在為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提供配套服務。
中證金融的經營範圍包括為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提供轉融資和轉融券服務;運用市場化手段調節證券市場資金和證券的供給;管理證券公司提交的轉融通擔保品;統計監控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運作情況,監測分析融資融券交易情況,防控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同意的其他業務。
中央匯金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由國家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于2003年12月份成立,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對國有商業銀行等重點金融企業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2007年9月份,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從中國人民銀行購買中央匯金的全部股權,並將上述股權作為對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投公司”)出資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央匯金的重要股東職責由國務院行使。中央匯金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由國務院任命,對國務院負責。
中央匯金根據國務院授權,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出資額為限代表國家依法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權利和履行出資人義務,實現國有金融資産保值增值。中央匯金不開展其他任何商業性經營活動,不干預其控股的國有重點金融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
財政部所持三大AMC股權
全部劃轉至中央匯金
中國信達、中國東方、中國長城資産等三家金融資産管理公司(AMC)公告顯示,其控股股東財政部擬通過無償劃轉方式將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劃轉至中央匯金。
具體來看,中國信達發佈的公告提到,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東財政部的通知,財政部擬將其持有的全部221.37億股本公司內資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約58%)無償劃轉至中央匯金。
中國東方公告顯示,公司收到通知,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部署,公司控股股東財政部擬通過無償劃轉方式將所持488.30億股公司股份(約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71.55%)全部劃轉至中央匯金。
中國長城資産公告表示,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部署,公司控股股東財政部擬通過無償劃轉方式將所持376.70億股公司股份(約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73.53%)全部劃轉至中央匯金。
根據公告,此次無償劃轉完成後,財政部將不再持有中國信達、中國東方、中國長城資産股份,中央匯金將成為三家公司控股股東。中國信達、中國東方、中國長城資産仍為國有控股金融機構。
有助於進一步理順
機構管理機制和治理體系
根據中央匯金官網資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控股參股機構包括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中國光大集團、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河金控、申萬宏源集團、新華保險、中金公司、中匯人壽、恒豐銀行、湖南銀行、中信建投證券、中國銀河資産、國泰君安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第十二條提到,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按照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管理規定,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管理的市場經營類機構剝離,相關國有金融資産劃入國有金融資本受託管理機構,由其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
“此次三大AMC的股權劃轉,是對《方案》有關部署的落實。”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田軒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中央匯金目前已經持股了十幾家金融機構,形成了一個相對成熟的持股和管理模式。改革後三家AMC的管理機制和治理體系將會進一步理順,為其後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中央匯金自成立之初,就被賦予了執行金融穩定政策的職責,成為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重要力量。”華安證券首席投資顧問鄭虹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中國信達、中國東方、中國長城資産三家AMC在不良資産項目紓困及資産管理方面具有業務優勢,未來在盤活地方存量資産、化解地方債務、房地産行業紓困等方面仍有較大的業務拓展空間,再加上中證金融可為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提供配套服務,中央匯金在對四家金融機構進行控股後,在金融業務鏈條上可實現多業務協同:一是可以根據行情的變化及時向資本市場投放更多資金;二是可針對部分上市公司進行不良資産處置,使更多上市公司輕裝上陣,實現健康且可持續發展;三是通過各類金融機構業務協同,為企業提供更多資金支援。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楊海平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中央匯金在代行國有金融股權管理職責方面經驗豐富,專業化程度高,由其作為國有金融資本受託管理方,有助於提升管理績效。從四家金融機構角度來看,其股權劃轉至中央匯金,由中央匯金代行金融資本管理職能,有助於公司治理的進一步完善,從而間接提升公司市場化經營能力與風險防控能力,也有利於公司戰略定位更加市場化、專業化。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