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在“百年變局下的中國經濟金融形勢與未來”研討會暨中國建設銀行、中國人民大學智庫聯合研究成果發佈會上,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黃益平表示,與國際橫向比較,中國金融有四個特點:規模大、管制多、監管弱、銀行主導。四十多年的金融改革與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遺留了不少“半拉子工程”,甚至形成了一些腐敗行為與風險火苗。
黃益平表示,當前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的階段,也遇到了一些新問題。包括金融支援實體經濟的力度在減弱,總要素生産率在全球危機以後一直處於向下趨勢,金融風險在上升等等,這對金融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挑戰——包括怎樣支援經濟創新、如何維護國家安全等。
在黃益平看來,改革政策的成功特別是經濟效率的提高,主要得益於市場更大的作用。當下經濟發展進入新的階段,金融體系需要“跟著走”。“跟著走”的重要核心,是一手要提高金融的效率,另一手要管住金融風險。在同時開展這兩項工作時,意味著監管必定要加強。
黃益平談道,過去在分業監管時代,確實存在不少監管空白、其他政策目標的干擾、監管規則不能落地的情況,也存在交叉業務、新興業務實際沒有監管的情況。在執行監管政策時,往往會有一些其他的政策目標和監管目標混在一起。應當明確監管政策目標:公平競爭、消費者利益、金融穩定、國家安全等。應給予監管部門相應的許可權,同時開展監管問責,減少以“金融監管”的名義干擾市場運營。
“在加強監管時,一定要把宏觀調控、金融監管、市場機制三個不同的功能明確區分開來。調控宏觀經濟並不是説要用一些行政性的手段來直接指導經濟活動,加強監管也不是要求我們直接對金融市場資産價格和資金配置提出直接的要求。”黃益平談道,應清晰宏觀調控、金融監管和市場運作之間的界限,明確宏觀調控、金融監管的目的是讓市場更有效、更穩健地運作,而不是對市場採取行政性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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