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公佈民生領域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典型案例——破除行政性壟斷護航公平競爭
市場監管總局6月2日公佈2023年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的典型案例,首批案例共13個,包括11個市場壟斷案件和2個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後兩起案件主要涉及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和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
案情通報顯示,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以與某生物能源系統有限公司簽訂BOT合同為由,通過印發通知等方式,要求有關縣區政府和下級相關單位對其他企業從事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的申請不予行政許可,並要求各區環衛部門督促轄區各餐飲企業與某生物能源系統有限公司簽訂餐廚垃圾收運協議。
經查,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未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未經公平競爭審查、違反審查標準出臺上述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另一起涉及政府部門的案例是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查處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認為,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在共用單車規範停放管理方面的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五條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調查期間,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和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均積極整改,廢止或修訂了有關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得到有效維護,行政機關的公平競爭理念得以提升。
我國反壟斷法第五章專門規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明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濫用行政權力,通過與經營者簽訂合作協議、備忘錄等方式,妨礙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或者對其他經營者實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競爭。
本次公佈的兩起涉及城市管理部門的案例,説明我國對反壟斷一視同仁。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專家時建中表示,市場壟斷和行政性壟斷,都會扭曲競爭機制、破壞競爭秩序,損害創新。修改後的反壟斷法增加了“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國家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定時,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等內容,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並將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效力位階提升到法律層面。
“預防和制止行政性壟斷,是我國反壟斷法最大的特點和亮點,目的就是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保障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和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時建中説,我國反壟斷法對行政性壟斷的專章規定,表達了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信心和決心,是保障市場機制、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法治機制。兩起行政性壟斷典型案例的公佈,將有助於推動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硬約束,提高公平競爭審查品質,打好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攻堅戰、系統戰、持久戰。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