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26日訊 5月24日,寧夏證監局向西南證券吳忠裕民東街證券營業部兩員工李昊陽、于曉紅髮出警示函。
寧夏證監局表示,經查, 李昊陽在西南證券吳忠裕民東街證券營業部從業期間,存在未和客戶簽訂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未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和服務需求的情況下,通過微信及微信群向客戶發送個股分析、預測或建議的相關資訊,且在提供投資建議時,沒有合理依據、未對潛在的投資風險進行提示。
于曉紅作為營業部負責人,未有效落實管理責任,且亦存在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執業資格,通過微信及微信群向客戶發送個股分析、預測或建議的相關資訊的行為。
寧夏證監局稱,李昊陽、于曉紅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故而寧夏證監局決定對二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西南證券及員工李昊陽、于曉紅首次收寧夏證監局監管函。據了解,僅半年多前,西南證券吳忠裕民東街證券營業部即被現場檢查,並於2022年12月15日連收三份監管函。
彼時,寧夏證監局表示,其在對西南證券吳忠裕民東街證券營業部進行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四大問題,具體如下:
一是營業部未保存交易時段客戶交易區的監控錄影資料;
二是作為B型營業部,資訊技術崗人員長期空缺;
三是營業部缺少資訊系統管理相關技術文檔,未執行網路及資訊系統相關管理制度;
四是營業部個別員工存在替客戶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且營業部發現該情況後,未及時向寧夏證監局報告。
寧夏證監局稱,上述問題反映出西南證券吳忠裕民東街證券營業部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不到位,繼而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彼時,于曉紅作為營業部負責人被出具警示函,李昊陽則因存在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行為被出具警示函。
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相關資訊,西南證券旗下名為于曉紅的員工僅一人,其于2014年6月14日完成登記,執業崗位為一般證券業務,存在一條違法失信記錄及一條其他負面記錄;公司旗下名為李昊陽的員工亦僅一人,其于2017年10月23日完成登記,執業崗位為證券投資諮詢(投資顧問),存在一條違法失信記錄及一條其他負面記錄。
(責任編輯:邢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