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19日訊(記者 白野)近日,信用中國(山東)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青島康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開通的公眾號推介銷售普通食品“海衛仕海參膠原蛋白肽複合飲品”和“海衛仕豌豆肽蛤蜊肽固體飲料”宣稱保健食品功能,發佈食品虛假廣告,違反《廣告法》。 對此,青島康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罰款22350元。
據悉,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青島康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開通的“青島康爾官微”公眾號推介銷售上述産品。根據《廣告法》(1994年10月通過,2018年10月修正)第三條、第四條、第五十五條的規定,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22350元,同時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圖源:信用中國(山東)
信用中國顯示,青島康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8月9日,法定代表人為盛守峰,青島康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為頤海産業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商務部系統披露,青島康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6日獲得直銷經營許可證。直銷區域中分支機構3家,服務網點30個,直銷産品2類10種,直銷培訓員1位。
搜索康爾生物官方網站,上述相關産品已經下架。但官方客服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在公司的APP和小程式上有的,可以直接下單。在問及是否是保健品時,對方稱:“對,它是保健品,不是藥品。”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顯示,2020年8月,青島康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母公司頤海産業控股有限公司因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被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款80萬元。
2022年1月19日,頤海産業控股有限公司因違反財産報告制度,且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被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責任編輯:暢帥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