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2日訊(記者 郭偉瑩) 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即將拉開帷幕。中國網財經記者近日獲悉,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副院長孫潔今年帶來多份提案。其中,一份提案聚焦取消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6%的收入限制條件。
2018年4月9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證監會五個部門共同發佈了《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財稅〔2018〕22號),正式啟動個人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公佈後社會反響熱烈,公眾關注度較高。試點地區積極推動,業務發展平穩。隨著試點不斷深入,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的一些問題和不足也不斷顯現,特別是政策優惠力度低、操作不便捷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策實際效果,政策亟待進一步完善。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規定投保繳費稅前扣除限額按月收入的6%和1000元(或年收入的6%和1.2萬元)孰低確定。當月月收入6%的限額規定導致需逐月確定抵稅額度上限,加之購買個人稅延養老保險的保費是確定的,月收入波動導致稅延抵扣額度波動,增加額度計算難度頻度,容易出現政策享受不充分或者重復納稅的情況。首先,稅收抵扣流程環節較多,月收入波動導致逐月變更抵稅額度申報,操作高頻繁瑣。整個流程涉及了投保人獲取遞交抵稅憑證、企業人事審核填報和納稅金額調整等多個環節,均需人工介入,一旦某個環節出現問題,勢必影響投保人享受稅延政策,客戶和企業對業務便捷性體驗不佳。其次,從業務流程來看,投保人需先完成繳納保費,然後才能獲取抵扣憑證、核算抵扣額度。實務中投保人一般與保險公司約定固定的保費繳費金額,而投保人月收入存在波動性,據此計算的每月可享受的抵扣額度也會隨之波動,造成政策享受不充分或重復納稅。例如某納稅人如在6月投保稅延養老保險,每月繳納保費金額確定為900元,按收入核算的後續三個月抵扣額度分別為800元、900元、1000元,則其在7月份的繳費超出抵扣限額100元,多繳納的保費無法抵稅,還要在領取時按照7.5%的稅率繳稅,而其9月份的繳費低於稅前扣除限額100元,未能充分享受政策。第三,1000元額度上限無法真正滿足群眾的養老儲備需求,即使個人超額繳費也無法享受稅延政策優惠。第四,對參保人來説,稅收優惠帶來的收益較少,投資帶來的收益遠高於稅收優惠。投資策略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個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的收益,且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會使得選擇最優投資策略的高收入參保者獲得較高的收益。因此,個稅起徵點調高及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出臺後,客戶投保意願進一步降低,新增投保人數大幅下降,部分投保人甚至停止了繳費。
孫潔表示,為了加快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在全國範圍開展的步伐,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1.推動更多群體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為實現共同富裕,應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多渠道並舉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從而使更多的人能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同時,為了吸引更多的高收入群體參保,建議擴大稅延養老險的政策優惠力度,進一步降低政策複雜性,改變現有按月收入6%和1000元孰低的扣除方式,適當提高延稅額度,將個人投保商業養老保險支出作為專項扣除項目簡化操作流程,提高政策吸引力,擴大政策受益人群,充分發揮稅延養老試點的作用。建議提高第三支柱繳費的稅前扣除額度,並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通貨膨脹率等進行指數化調整,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增強政策的吸引力。
2.降低領取時應繳稅額,激發民眾參保積極性。可以從兩個角度進行優化調整:一是將個人領取階段 75%部分個人退休賬戶金額適用稅率由原有的10%降低至 3%,這樣就可以使該政策惠及繳費期內所有適用稅率 10%的人群;二是建議政府增加 TEE 稅收激勵模式,繳費階段不享受稅收優惠,領取階段不徵稅,可以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需求。
3.針對不同年齡的群體,基於目前男性與女性法定退休年齡不同,可分別規定一個年齡標準(例如55周歲與45周歲),對於屬於該年齡以上的人群可給予相對更高的繳費限額(例如個稅抵扣限額2000元)。
4.適度提高稅延養老保險産品的直接佣金率。參考目前個人壽險的佣金率,建議可將現有總費用率在 5% 的上限範圍內適度提高稅延養老保險的直接佣金率,以此激勵保險銷售人員的積極性。
5.精簡流程,科學進行納稅抵扣安排。政府可以考慮聯合保險公司一起共同設計一套能有效縮減個稅遞延商保繳費過程中的抵扣手續方案。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