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佈北京市2021年相關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失業保險待遇和最低工資標準,涵蓋400余萬人。
據悉,從8月1日起,北京市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200元調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59元/小時。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準,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據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自2021年 8月1日起,北京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218元。其中,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34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61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88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115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143元。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2034元發放。今後,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平均標准將按最低工資標準的90%同步進行調整。
與此同時,北京繼續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根據傷殘等級,一至四級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40元、405元、370元、335元,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級、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220元。調整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此外,因生活護理費計發基數暫未公佈,待公佈後另行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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